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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149384X/2015-00266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招投标〔2012〕21号 生成日期: 2015-06-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公共资源交管办
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资料电子化归档相关事宜的通知

  

市招投标中心、市招管办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推进档案管理电子化,促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各类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资料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子文件归档原则

(一)统一管理,对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实行集中管理。

(二)全程监督,对电子文件形成、办理、传输、保存、利用、销毁等实行全程监督,确保电子文件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三)便于利用,发挥电子文件高效、便捷的优势,对有价值的电子文件提供分层次、分类别共享应用。

二、归档材料的内容及范围

(一)电子文件归档内容及范围

1.中标通知书

2.前期资料

1)进场登记表

2)招标(发包)条件备案表

3)招标文件备案申请表;

4)资金证明;

5)同意邀请招标的批准文件(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时需提交);

6)有关部门证明材料;

7)其它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

3.备案审批过程资料

4.招标文件

5.招投标情况报告及附件

附件所需材料:

1)工程量清单

2)招标文件密封、标记确认单

3)投标保证金收取明细表

4)评标专家选聘登记表(特殊项目选聘专家的,还需有特殊项目评标专家选聘表)

5)评标委员会成员表

6)评标活动和评委考评记录表

7)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汇总表

8)投标文件签收表

9)开标记录表

10)评标记录表

11)评标报告

12)业绩考察报告(招标时有业绩考察要求的适用)

13)异议投诉处理情况(有异议投诉的适用)

14)补充公告(有补充公告的适用)

15)询标纪录(有询标的适用)

16)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17)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18)关于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书原件代保管的函

19)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实行资格预审的还需增加: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签收表

2)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汇总表

3)资格预审不合格申请人汇总表

(二)纸质文件归档内容及范围

需提供前期资料:

1.进场登记表;

2.招标(发包)条件备案表;

3.招标文件备案申请表;

4.资金证明;

5.同意邀请招标的批准文件(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时需提交)

6.有关部门证明材料;

7.其它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

三、相关要求

(一)中心和办各科室根据自身的工作实际,严格执行招投标档案制作电子化,相关材料必须填写齐全、加盖公章,与纸质档案同步归档并可供调取查阅。

(二)切实保证电子文件的内容、结构自形成起完整无缺,不得擅自更改。

(三)在信息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的形式变化,不得影响电子文件内容真实、完整。

(四)电子文件归档时,应当确保完整,由材料整理人员、扫描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确认后,并与纸制档案内容同步,方可归档。

(五)电子文件归档时应当备份,以便于核对。

请中心、办各科室根据自身职责遵照执行。

201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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