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现将调整的《余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和《余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余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 一、总则 (一)为建立健全我市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体系,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余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组织结构设置。 (二)为规范市安委会工作运行,参照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安委会工作规则。 (三)市安委会是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代替市政府组成人员和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主要任务是在市政府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市安委会组织结构设置 (一)组织结构 1.市安委会由主任、副主任、成员组成。市安委会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市政府各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与安全生产工作关系较为密切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担任。 市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市安委办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安监局分管负责人兼任。 2.市安委会下设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安委会)。专业安委会根据市政府工作分工,选择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对较重的行业领域设置。专业安委会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牵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市级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 专业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业安委会的日常工作。专业安委办设在牵头部门(单位),办公室主任原则上由牵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牵头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兼任。 (二)人员变更 1.市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及专业安委会主任变更时,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变更时,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变更其组成人员时,经市安委会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同意,由市安委会印发通知。 2.专业安委会副主任、成员单位变更时,经专业安委会主任同意,由专业安委会印发通知;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变更其组成人员时,经专业安委会副主任同意,由专业安委会印发通知。变更情况抄送市安委办。 三、市安委会工作规则 (一)工作职责 1.市安委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宁波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 (2)研究部署、督促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各专业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 (3)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4)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 (6)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参加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7)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安委办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全市关于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措施及协调处理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建议; (2)协调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科技发展、资金投入等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3)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专业安委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地安全生产工作; (5)承办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起草分解宁波市政府对余姚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定期通报全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执行情况; (6)协调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7)指导协调配合全市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组织协调全市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9)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接报和统计,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10)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 (11)承办市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市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12)负责专业安委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 (13)承办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3.专业安委会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促进专业安委会分管行业领域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2) 研究部署、督促指导专业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将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组织召开专业安委会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协调处理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5)督促检查指导专业安委会落实分管行业领域的事故防范工作; (6)督促指导协调本专业安委会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7)向市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8)完成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4.专业安委办主要职责。 (1)组织成员单位研究提出解决专业安委会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对策措施及工作建议; (2)协调成员单位间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3)承办专业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专业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4)做好专业安委会安全生产情况汇总,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意见建议,向专业安委会领导和市安委办报告工作情况; (5)负责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 (6)承办专业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制度 1.市安委会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 ①市安委会全体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市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议题由市安委办提出。 ②市安委会主任认为必要时可召开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 (2)检查制度。 ①市安委会组织的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由市安委会负责人或成员单位负责人带队,市有关部门派人参加。 ②根据全市安全生产的形势和任务,按照市政府(或市安委会)的部署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专项督查由市安委办组织,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派人参加。 (3)报告制度。 ①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每年12月10日前向市安委会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成员单位,应于每季度后10日内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市安委会。 ②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应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 ③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在重大节日前,向市安委办报告节日期间值守人员名单;节日期间每天向市安委办报告本单位(系统)安全生产情况。 ④市安委会每年度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签发制度。 市安委会文件由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2.市安委办工作制度。 (1)联络制度。专业安委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确定一名科室负责人担任市安委会联络员,负责与市安委办的日常联络工作。 (2)会议制度。市安委办可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业安委办或市安委会联络员会议,会议由市安委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体或部分联络员参加。 (3)报告(通报)制度。市安委办每年度向市安委会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及时上报重要工作信息。每季度向成员单位通报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签发制度。市安委办文件由市安委办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3.专业安委会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专业安委会全体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主任认为必要时可召开有关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会议由专业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议题由专业安委办提出。 (2)检查制度。专业安委会组织所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由专业安委会领导带队,相关成员单位参加。 (3)报告制度。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向市安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的同时,报告所在专业安委会。专业安委会每年向市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签发制度。专业安委会文件由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4.专业安委办工作制度。 (1)联络制度。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责任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与专业安委办的日常联络工作。 (2)会议制度。承办专业安委会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业安委会联络员会议,会议由专业安委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体或部分联络员参加。 (3)报告(通报)制度。专业安委办每年12月20日前向专业安委会和市安委办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每半年向成员单位通报专业安委会安全生产形势。专业安委会重要会议、领导批示、重要工作开展情况等事项及时报告市安委办。 (4)签发制度。专业安委办文件由专业安委办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四、其它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余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 一、市安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奚 明 副主任:潘银浩 赖根法 陈为能 郑桂春 卢建国 范焕平 韩柏顺 成 员:黄建军 市府办 陈为梁 市委宣传部 余 烽 市委组织部 王金夫 市检察院 张银龙 市综治办 周红霞 市总工会 马颖颖 团市委 张丽红 市妇联 阮伯均 市法制办 方斌全 市编委办 王根福 市应急办 高 权 市安监局 朱卫东 市监察局 郑利刚 市发展改革局 胡建立 市经信局 熊培军 市教育局 柳万兴 市民族宗教局 钟后毅 市公安局 张志红 市司法局 施建苗 市财政局 周 坚 市人力社保局 项立秋 市国土资源局 周成伟 市环保局 黄晓帆 市规划局 缪正刚 市住建局 茅建刚 市城管执法局 蔡柏灿 市交通运输局 姚俊杰 市水利局 张建培 市农林局 刘国钧 市商务局 李岳定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旅游局) 陈永润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蒋狄波 市市场监管局 王文辉 市科技局 岑 杰 市招商局 顾天祥 市民政局 方茂道 市农机局 诸建立 市供销联社 刘建勇 市气象局 钱 泽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陈焕明 市电信局 吴水军 市邮政局 万科达 市广播电视台 邹云乔 余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董朝晖 中国塑料城管委会 项孝婷 海事余姚办事处 陈冠民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张雪峰 市公安消防大队 陈建华 市工业国资公司 邬宏伟 市供电公司 吴志林 余姚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韩叶磊 中石化余姚石油支公司 由市安委会副主任韩柏顺主持市安委会日常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高权兼任办公室主任,周金灿、唐仕辉、戚建华、唐永根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专业安委会组成人员 (一)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专业安委会。重点组织协调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潘银浩 副主任:鲁海滨 市府办 郑利刚 市发展改革局 钟后毅 市公安局 成 员:由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林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专业安委办设在市发展改革局,郑利刚兼任办公室主任,鲁夏芬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教卫文体专业安委会。重点组织协调教育、卫生、文广、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陈为能 副主任:沈小坤 市府办 熊培军 市教育局 成 员: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 教卫文体专业安委办设在市教育局,熊培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农林专业安委会。重点组织协调农业、农机、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民政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郑桂春 副主任:洪 波 市府办 张建培 市农林局 成 员:由市农林局、市农机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海事余姚办事处等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 农林专业安委办设在市农林局,张建培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乃祝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商贸专业安委会。重点组织协调商贸、供销、宗教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卢建国 副主任:沈继忠 市府办 刘国钧 市商务局 成 员:由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联社、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 商贸专业安委办设在市商务局,刘国钧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宇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五)建设工程、水上交通、城镇燃气专业安委会。重点组织协调房屋建筑、交通工程和水上交通、市政工程及燃气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范焕平 副主任:龚共军 市府办 蔡柏灿 市交通运输局 缪正刚 市住建局 项孝婷 海事余姚办事处 成 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海事余姚办事处、市安监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 该专业安委会下设两个办: 交通工程和水上交通专业安委办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蔡柏灿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建立、茅立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及燃气专业安委办设在市住建局,缪正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宋文钦、周佰勤任办公室副主任。 (六)工业企业专业安委会。重点组织协调工业企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为: 主 任:韩柏顺 副主任 黄建军 市府办 高 权 市安监局 成 员:由市安监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 工业企业专业安委办设在市安监局,高权兼任办公室主任,周金灿、唐仕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印发 下载相关附件:24.TI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