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自2014年3月底榨菜废水预处理系统投入试运行以来,泗门镇、临山镇、黄家埠镇、小曹娥镇等姚北四镇的榨菜废水得到了规范处理。为充分发挥榨菜废水预处理系统的作用,确保榨菜废水应纳尽纳、规范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榨菜废水处理工作职责 (一)榨菜废水处理系统运行和管理职责。榨菜废水预处理厂的运行和管理由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责,市级污水管网系统的运行和管理由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负责,镇级污水管网系统的运行和管理由各镇政府负责,企业内部污水管网系统的运行和管理由企业自行负责。要确保榨菜废水处理系统各个环节保持畅通,榨菜废水预处理厂不得擅自关闭进水,出现异常或检修需停止进水的,应立即报告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和各镇政府,经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核实情况确实的,才能停止进水,异常情况排除或检修完成后要立即恢复通水。 (二)榨菜废水进水管理职责。各镇政府要督促企业安装废水计量装置,严禁企业接纳不明来源的废水;要加强对榨菜废水装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做到榨菜废水装运车辆专车专用,有条件的要配备GPS定位系统;要加强泵站管理,加快完成全部泵站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对装运到泵站的废水进行留样,并记录废水来源,留样废水至少保存15天。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榨菜废水预处理厂对企业、乡镇进管榨菜废水定期检测和不定期抽测,市环保局提供技术支撑。 二、榨菜废水收费方式和标准 (一)明确收费方式。按照榨菜废水治理工程方案,榨菜废水处理费由所在镇政府向榨菜加工企业收取后交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榨菜废水处理费向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结算收取,各镇榨菜腌制散户废水处理费由所在镇政府自行负责解决。根据财政部《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榨菜废水收费由市财政部门对其政府非税收入进行确认,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收取污水处理费时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二)确定收费标准。榨菜废水处理费暂时按6.5元/吨的价格收取,先试运行一年,一年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对于榨菜废水预处理厂因增设加药系统而增加的处理成本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后,予以适当调整。 (三)收费差额的弥补。实际处理成本收费与榨菜废水处理费差额部分由市、镇财政各半,其中泗门镇按现行财政体制自行承担。 三、加强管理执法工作 (一)加强日常管理和执法工作。各镇政府要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有榨菜废水擅自排放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要及时阻止,并通知市环保局,市环保局会同所在镇政府及时调查处理,对违法排污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要立案查处。各镇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不明来源废水通过泵站或装运排放到榨菜废水处理系统的情况,要及时阻止,做好证据保存,并告知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会同所在镇政府及时调查处理,对接纳不明来源废水的企业、榨菜废水装运车辆驾驶员、泵站管理员要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榨菜集中腌制期间废水的进水管理。各镇在榨菜集中腌制前要及时消纳积存废水,减轻集中腌制期间榨菜废水处理系统的压力。在榨菜集中腌制期间,各镇将废水每日计划排放量报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根据上报的废水量统筹各镇进入管网系统的废水量,进入榨菜废水管网系统的废水量由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和榨菜废水预处理厂共同确定。当各镇进入的废水量超过预处理系统设计量时,各镇要优先满足散户腌制废水进入管网,对榨菜生产企业进行限产或轮产,减少榨菜企业废水排放量,确保榨菜废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印发 下载相关附件:41.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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