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根据《宁波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中提出的“争取至2020年实现50%的乡镇(街道)修有综合志,远期实现50%的村修有村志”的任务要求,结合我市修志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部门志、专业志及乡镇(街道)志、行政村志编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修志简况 作为文献名邦和历史文化名城,我市素有修志传统。上世纪80年代的一轮修志期间,我市编纂出版的部门志和专业志有《余姚市地名志》、《姚江志》、《余姚市乡镇企业志》、《余姚市教育志》、《余姚市水利志》、《余姚市土地志》、《余姚市公安志》、《余姚市交通志》、《余姚市电力工业志》、《余姚市粮食志》、《余姚法院志》、《余姚市物价志》、《余姚市邮电志》、《余姚市人民代表大会志》等,镇志有《余姚镇志》,还有数种未冠以志书之名的地情书籍。当前,按照全国二轮修志工作的要求,以及宁波市争取在2016年全面完成各县(市、区)二轮修志工作的精神,我市的二轮修志已接近尾声,《余姚市志(1988~2010)》将于今年内出版发行。二轮修志期间,先后有《泗门镇志》、《最良村志》、《永丰村志》和《磨刀桥村志》等镇村志正式出版,这些镇村志书为我市推广乡镇(街道)及行政村志书编纂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部门志和专业志方面,已编修出版的有《余姚财税志》、《余姚贸易志》、《余姚军事志》、《余姚水利志(1988~2009)》、《余姚交通志(1991~2010)》、《余姚工商行政管理志》、《余姚农林志》等。正在编修的有《余姚教育志》、《余姚公安志》、《余姚地名志》、《余姚广电志》、《余姚体育志》等。此外,还有未冠以志书之名的资料长编《余姚统战》、《余姚城乡建设二十三年(1988~2010)》、《余姚商业》等。 二、修志目标 1.总体目标:实现四个有。有规划:在全面调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修编志书情况和编纂意向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全市部门志、专业志、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志编纂五年规划;有组织:各地各部门都要明确分管领导,建立编纂机构和队伍;有经费:加强编修经费投入和工作支持,确保志书修编顺利进行;有成果:实现《宁波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提出的“争取至2020年实现50%的乡镇(街道)修有综合志,远期实现50%的村修有村志”的目标要求,使全市地方志工作再上新台阶。 2.近期目标:2015年,在中心镇和中心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省级以上全面小康镇村、文明镇村、美丽乡村试点村的镇村中,启动2个乡镇(街道)和2—3个行政村的修志工作。在有编纂意向的部门中,选定2—3家单位启动修志。2016年,力争启动修志的乡镇(街道)达5个左右、行政村达20个左右、部门达10个左右。 三、修志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修志工作的要求,明确分管领导,组建编写班子,保障工作经费,夯实基础环节,切实把修志工作抓实抓好。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做好所辖村、社区的修志动员,并做好督促指导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本着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合理确定本地、本部门修志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拟订详细编修计划,尽快启动和完成修志工作。市史志办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和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督促、评审,力求志书统一开本、版式、名称和刊号,形成余姚志书编纂品牌。 3.做好调查登记。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分管地方志工作的领导牵头组织开展编纂调查工作,已启动编写的,要做好登记确认工作(详见附件1);还未开始启动的,要做好志书编纂本单位编纂时间、计划步骤以及人员安排等情况登记工作(详见附件2)。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附件1、2填写好后发送至市电子政务外网史志办应雪琴个人工作联系单内。 联系人:应雪琴,联系方式:62851258、135867644798(667105) 附件1.部门志、专业志及乡镇(街道)志、行政村志编纂情况登记表 2.部门志、专业志及乡镇(街道)志、行政村志编纂意向调查表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印发 下载相关附件:30.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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