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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15-19056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政办发〔2015〕4号  生成日期: 2015-0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余姚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余姚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灾害分级
  1.5 工作原则
  1.6 工作重点
  1.7 重点防护对象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领导机构
  2.2 综合协调机构
  2.3 应急专业组
  2.4 乡镇(街道)应急机构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监测预警预防行动
  3.2 预警信息发布支持系统
  4 应急响应
  4.1 先期处置
  4.2 应急响应启动
  4.3 分级响应
  4.4 信息报告
  4.5 分类响应
  4.6 扩大应急
  4.7 应急响应升级、降级和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安置救助
  5.2 医疗救助与卫生防疫
  5.3 基础设施恢复
  5.4 灾后重建
  5.5 保险理赔
  5.6 征用补偿
  5.7 调查评估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队伍保障
  6.2 资金保障
  6.3 通信保障
  6.4 交通运输保障
  6.5 电力保障
  6.6 物资装备保障
  6.7 基本生活保障
  6.8 治安保障
  6.9 避灾场所保障
  7 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与演练
  7.2 奖惩
  8 附录
  9 附则
  9.1 名词说明
  9.2 实施时间
  10 附件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保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减少、避免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气象条例》、《宁波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宁波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余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余姚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市交通中断,电力、通信设施损坏,能源物资和粮油蔬菜等基本生活商品紧缺,甚至出现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1.4 灾害分级
  雨雪冰冻灾害分成以下四级: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Ⅱ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Ш级)和一般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具体分级见下表。
  表一 雨雪冰冻灾害分级表
  级别 灾害分级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
  (Ⅰ级) 1.气象监测或预报全市范围有明显的降雪,平原地区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或者平原地区持续2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且平原日最低温度在-7℃以下;或者出现雨凇、冰凌直径在20毫米以上,道路结冰厚度在3厘米以上。
  2.雨雪冰冻灾害导致市内外大范围公路、铁路严重受阻或中断,供电、供水、供气、通信设施大范围损坏,食品能源物资供应市场脱销,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需要请求上级或市外应急力量支援。
  重大雨雪冰冻灾害
  (Ⅱ级) 1.气象监测或预报全市范围有明显的降雪,平原地区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者平原地区持续2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5厘米,且平原日最低温度在-5℃以下;或者出现雨凇、冰凌直径在10毫米以上,道路结冰厚度在2厘米以上。
  2.雨雪冰冻灾害导致市内外较大范围公路受阻或中断,供电、供水、供气、通信设施较大范围损坏,食品能源物资供应紧缺,市场价格急剧波动,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较大雨雪冰冻灾害
  (Ш级) 1.气象监测或预报全市范围有明显的降雪,平原地区积雪深度在5厘米以上;或者平原地区持续2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3厘米,且平原日最低温度在-2℃以下;或者出现雨凇、冰凌直径在5毫米以上,道路结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
  2.雨雪冰冻灾害导致市内大部分公路受阻或中断,供电、供水、供气、通信设施部分损坏,食品能源物资供应紧俏,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一般雨雪冰冻灾害
  (Ⅳ级) 1.气象监测或预报全市范围有明显的降雨或降雪,平原地区积雪深度在3厘米以上;或者山区大部分乡镇积雪深度在5厘米以上;或者山区大部分乡镇日最低温度在-2℃以下,出现雨凇、冰凌直径在5毫米以上,道路结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
  2.雨雪冰冻灾害导致山区大部分乡镇公路受阻或中断,需要市级有关部门应急支援。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模式,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层,提高能力。认真抓好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和组织的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防范措施,依靠和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基层群众组织和广大市民的作用,提高基层防灾避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1.6 工作重点
  (1)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要时做好危险区、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
  (2)维护社会稳定。
  (3)保障电力供应和通信畅通。
  (4)保障道路畅通,交通运输安全、有序。
  (5)保障市场商品物资供应。
  (6)保障城乡建筑、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安全。
  (7)保障农林作物生产安全和设施安全。
  (8)保障人民群众信息知情权,稳定公众情绪,营造良好的防灾减灾舆论氛围。及时做好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以及监测预警信息的传播与发布。
  (9)其他需要重点防范和处置的事项。
  1.7 重点防护对象
  余姚市雨雪冰冻灾害重点防护对象主要有:
  (1)危旧房屋、临时搭建的大棚等易被大雪压塌的建筑物及其居住人员。
  (2)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及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
  (3)地质灾害易发区域。
  (4)山区易被大雪长时间封道的有关乡镇、村。
  (5)其他重点需要防护的对象:避灾中心、广播电视台、医院、学校、重要供电设施、重要通讯设施、重要交通枢纽和党政军警机关等。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全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由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应急专业组、乡镇(街道)应急机构以及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2.1 领导机构
  本预案应急响应启动后,成立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市应急指挥部地点设在市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在市水利局)。
  2.1.1 市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常务副市长(必要时由市长担任)
  副总指挥:各分管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余姚日报社、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武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公安消防大队(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武警余姚中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余姚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市市场监管局、市供电公司、市电信局、移动余姚分公司、联通余姚分公司、市卫生局、市经信局、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农林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局、人保余姚支公司、铁路余姚站和余姚北站等单位负责人。
  2.1.2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部上报本部门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表二 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及职责
  组成 部门 主要职责
  总指挥 常务副市长(必要时由市长担任) 1.根据雨雪冰冻灾害险情或灾情,提请市政府启动或终止本预案;
  2.负责调集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装备等资源,统一指挥和组织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3.指导和督促指挥部办公室开展工作。
  副总指挥 各分管副市长
  市发展和改革局
  (物价局) 参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协助指挥部负责人做好应急时期的面上指导工作。负责居民基本生活商品的监测,必要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汇总灾损项目。
  市水利局 参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协助指挥部负责人做好应急时期的面上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设施防范雨雪冰冻灾害,会同各地保障农民饮用水的供给。负责指挥部工作场所、设备及后勤保障。
  市气象局 参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协助指挥部负责人做好应急时期的面上指导工作。负责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向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指挥部启动和终止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雨雪冰冻灾害气象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市委组织部 会同团市委,组织发动组织党员、团员和其他志愿者队伍参加应急救助行动。
  团市委 会同组织部,组织发动组织党员、团员和其他志愿者队伍参加应急救助行动。
  市委宣传部 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会同广播电视台、余姚日报社等媒体根据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做好防御雨雪冰冻工作的舆论宣传引导。
  广播电视台 根据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做好防御雨雪冰冻工作的舆论宣传引导。
  余姚日报社 根据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做好防御雨雪冰冻工作的舆论宣传引导。
  市财政局 负责防灾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市民政局 参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负责灾情核实;协助指挥部负责人做好应急时期的面上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雨雪冰冻灾害的救助和救灾工作;负责慰问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的驻姚部队,上级派援部队。
  市人武部 参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协助指挥部负责人做好应急时期的面上指导工作。会同市公安局组织指挥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并联系协调驻姚部队、上级派援部队,协助各地各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
  市公安局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灾救灾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置因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会同市人武部组织指挥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协助各地各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
  市交通运输局 组织力量实施国道、省道、县道公路应急抢通措施,抢修损坏公路,确保交通畅通;督促业主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安全工作;维护公路运输秩序,联系铁路余姚站和余姚北站,妥善疏散或安置公路、铁路滞留旅客;落实抢险救灾特种车辆,优先安排抢险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
  市城管执法局 负责做好中心城区主要5座桥梁、5座铁路立交桥和姚江沿线的6座平桥等重要交通节点的除雪除冰行动;会同规划、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清除中心城区受损广告设施,尽最大努力维护市容市貌,确保城市主要道路的通行和市民安全。
  市住建局 会同余姚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建筑工地防御雨雪冰冻的监督管理;及时开展城市绿化的除雪除冰行动,组织受损供气供水管网的抢修。
  市商务局 会同供销联社、食药监管局负责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组织落实应急抢险救灾工具、能源物资和粮油蔬菜储备和供应工作,并保障食品安全。
  市供销联社 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抗灾救灾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的储备和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 加强对应急救灾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综合监督粮油等基本生活食品安全。
  市供电公司 及时组织抢修受损设施、线路,保障电网的安全正常运行;负责保障重点部门用电。
  市电信局等三大通信运营商 负责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通信保障,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的畅通。及时开启紧急信息发布“绿色通道”,全网广播发布雨雪冰冻应急响应短信。
  市卫生局 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市经信局 负责协调企业防御和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组织企业发动职工自救、互救,并安排好职工基本生活。
  市安监局 负责督促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防止雨雪冰冻灾害引发其它事故。
  市教育局 负责学校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市农林局 负责落实农林牧渔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恢复生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措施,负责农业灾情调查核实。
  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组织实施相关人员、财产避灾转移的应急处置方案。
  市旅游局 负责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人员疏散或避灾工作。
  人保余姚支公司 会同其他保险企业,做好灾损理赔工作。
  其他部门和单位 根据指挥部部署和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市级其他部门和单位根据市应急指挥部部署和各自职责参与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
  2.2 综合协调机构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机构,设在市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市水利局)。本预案III以上应急响应启动前,其职能由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代理。
  2.2.1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主任兼任,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和市气象局等单位抽调。
  2.2.2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承担市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指导全市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2)传达市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收集整理各地各部门的应急工作和灾情信息,编制相关工作简报。
  (3)协调联络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
  (4)组织会商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发展趋势。
  (5)对灾害损失、影响及应急处置过程进行评估。
  (6)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应急专业组
  市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设置应急专业组(组成单位及职责见下表)。各专业组组长负责本组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并负责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本组工作情况及相关信息。
  表三 应急专业组组成单位及职责
  组名 组成单位 牵头单位及负责人 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和安全保障 组
  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城管执法局、住建局、铁路余姚站和余姚北站 交通运输局牵头,其分管负责人任组长 (1)市交通运输局启动部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实施国道、省道、县道公路应急抢通措施,抢修损坏公路,确保交通畅通;督促业主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安全工作;维护公路运输秩序,联系铁路余姚站和余姚北站,妥善疏散或安置公路、铁路滞留旅客;落实抢险救灾特种车辆,优先安排抢险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
  (2)市公安局启动交通管理应急预案,组织交警等力量,与交通、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管控措施,维护路面交通秩序,防止或减少因雨雪冰冻灾害引发交通事故,尽最大可能确保道路运输的正常进行;对于通行有危险路段,实施劝阻通行,必要时实行封道措施。(3)市城管执法局启动部门应急行动方案,迅速组织开展中心城区主要5座桥梁、5座铁路立交桥和姚江沿线的6座平桥等重要交通节点的除雪除冰行动;会同规划、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清除中心城区受损广告设施,尽最大努力维护市容市貌,确保城市主要道路的通行和市民安全。
  能源物资和基本生活商品供应保障 组 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供销联社、经信局、市场监管局
  由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其分管负责人任组长。 (1)发改、商务、供销、经信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外联系、横向协调和行业管理,组织协调供电、发电、石化(石油)等能源企业,确保煤炭、电力、油料等能源物资的市场供应。
  (2)物价部门加强居民基本生活商品市场供应和需求监测,必要时,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确保价格稳定。
  (3)商务、供销等部门对市场供应紧张的基本生活品,采取增加生产、动用储备、外地调运等多种手段,平抑市场价格,确保居民正常生活,并协助各地保障好面上灾民的基本生活问题。
  (4)市场监管局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对应急救灾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综合监督粮油等基本生活食品安全。
  基础设施保障组
  住建局、水利局、余姚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公司、电信局、移动余姚分公司、联通于=余姚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
  住建局牵头,其分管负责人任组长 (1)市住建局、市水利局、余姚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启动各自应急预案,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在建工程、水库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的监督管理;及时开展城市绿化的除雪除冰行动,清除断枝垃圾;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管网和农民饮用水管网的维护和抢修,确保城市和农村居民用水用气的正常供应。
  (2)市供电公司和电信、移动、联通三大基础通信运营商等部门分别启动各自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应急抢修队伍,采取有效措施抢修受损设施,尽快恢复电力通信设施的基本功能,保障电网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城乡通信畅通,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
  气象监测预警服务组 气象局
  气象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 市气象局启动《雨雪冰冻灾害气象保障应急行动方案》,继续加强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动向,增加观测次数,提高分析预报和预警预报频次,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监测预报信息;及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最新雨雪冰冻监测预警信息。
  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 组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委办和市府办信息科为主)、宣传部、广播电视台、余姚日报社和电信局、移动余姚分公司、联通余姚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 宣传部牵头,其分管负责人任组长 (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整理各地各部门上报的应急工作和灾情信息,编制相关工作简报,通报各地各部门,报告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
  (2)市委宣传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余姚广播电视台和余姚日报社、网站及其它媒体,按照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做好防御雨雪冰冻工作的宣传报道,引导舆情支持抗灾救灾。
  (3)广播、电视、报刊、微博、网站等媒体以及电信、移动、联通三大通信运营企业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有关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必要时三大基础通信运营商应启动全网发布“绿色通道”,向余姚的手机用户发布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短信。城乡交通、铁路运输等企业应采取定时滚动播报的方式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交通运输相关信息,增加咨询热线和有关人员,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
  避灾和应急救援 组
  民政局、人武部、公安局、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住建局、教育局、卫生局、旅游局、经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农林局、交通运输局、铁路余姚站和余姚北站 民政局牵头,其分管负责人任组长 (1)各乡镇(街道)和住建、民政、交通、铁路等相关部门组织力量,转移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疏散或安置各交通枢纽滞留旅客,及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组织发放救灾物资,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同时也要保障好面上灾民的基本生活问题。
  (2)市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旅游局、经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启动应急预案,负责学校、医院、车站、旅游景区、工厂企业、商场、市场等场所的安全监管,转移危险场所人员到避灾(避险)场所,发动群众开展自防自救互救行动,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安定。
  (3)市人武部、市公安局密切配合,根据应急指挥部的部署,组织指挥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消防、特警、预备役民兵)协助各地各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
  (4)市卫生局等部门迅速组织医疗机构的救护力量,对因灾受伤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护,为受灾临时转移安置人员和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5)市农林局启动预案,组织指导农林牧渔业采取加固设施大棚、除雪等应急避险措施,减少灾害损失。
  次生灾害防御和社会治安维护 组
  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余姚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安监局 公安局牵头,其分管负责人任组长
  (1)公安、国土、住建、城投等部门要加强监测、管理和巡查,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因雨雪冰冻灾害引发交通事故、地质灾害、管网爆裂、建构筑物坍塌等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2)市安监局启动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应急预案,督促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防止雨雪冰冻灾害引发其它事故。
  (3)市公安局加强执勤力量,做好社会面的控制,特别是人员大量滞留的交通枢纽治安秩序维护,确保社会稳定
  社会应急动员组
  市委组织部、团市委 市委组织部牵头,其分管负责人任组长 (1)根据预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市委组织部和团市委应发动组织应急任务相对较少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党员、共青团员和其它志愿者队伍参加应急救助行动。
  (2)各地各部门应及时启动各自应急行动方案,组织动员所属力量积极参与道路除雪除冰等抗灾救灾行动,并组织社会公众采取相应的自防、自救、互救等防御措施,避免和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
  2.4 乡镇(街道)应急机构
  参照市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各乡镇、街道设立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监测预警预防行动
  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0日为我市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关键期。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关键期提前或者延长由市政府决定。在防御关键期,各地各部门须建立日常值班制度。
  (1)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按照《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和《宁波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见附件),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
  (2)在本预案应急响应未启动时,由余姚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气象局)承担市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值班工作,负责收集气象监测预警信息,加强与主要成员单位的信息交流或会商,多渠道收集汇总、分析研究雨雪冰冻灾害及其发展趋势,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并将市委、市政府防灾工作意见通报各地各部门,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准备。
  (3)交通、公安、城管、供电、通信、住建、商务、供销、民政、水利、农林、国土、旅游等部门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行业实际,分析预测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行业的影响及危害,建立和完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管理,细化处置流程,落实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措施。
  (4)在防御关键期,气象部门和其他主要成员单位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避免、减轻雨雪冰冻灾害的常识。
  (5)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建立和完善各自的应急响应预案或行动方案,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和社会公众积极落实灾害防御措施,增强社会民众防御灾害的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3.2 预警信息发布支持系统
  加快全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整合气象手机短信平台、电子显示屏、无线应急广播系统,建立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和预警系统,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微博、网站、中国气象频道等公共媒体转播气象灾害信息的作用;必要时由三大基础通信运营商启动紧急信息全网短信发布“绿色通道”,向余姚手机用户广播发布雨雪冰冻应急响应短信。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发布。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在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重点路段,以及农村、山区等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传播设备和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 应急响应
  4.1 先期处置
  发生雨雪冰冻灾害的乡镇、街道,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先期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采取切实措施,开展抗灾救灾行动。重点做好电力、通信、交通等设施维护和抢修,加强易损工程的巡查,保障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加强农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同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
  4.2 应急响应启动
  根据雨雪冰冻灾害的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提出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的建议,经市政府同意后,启动应急响应,通报市有关部门。
  本预案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地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开放避灾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组织发放救灾物资,同时要保障好面上灾民的基本生活问题。
  4.3 分级响应
  根据雨雪冰冻灾害的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采用四级分级应急响应,具体响应工作内容见下表
  表四 分级应急响应工作任务表
  级别 应急响应内容
  Ⅳ级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召集市府办、应急办、水利、发改、气象、宣传部、广播电视台、余姚日报社、人武部、公安(交警、消防)、交通、城管、供电、电信、住建、城投集团、商务、供销、旅游等部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到市政府进行会商,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2)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根据市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会商研究确定的防御目标和重点,通过“预警信息发布支持系统”向各地各部门发布雨雪冰冻灾害预警及应急响应通知,并负责雨雪冰冻灾情汇总和信息通报。广播电视台播发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3)各地各部门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收集,根据本地本部门情况,启动Ⅳ级以上的应急响应,动员部署本地本部门应急救灾工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道路、电网、通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准备或实施应急行动;每隔12小时1次(每天8时和20时)向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有关信息;如有灾情发生,先期处置后,2小时内报告。
  (4)各专业组及时组织各单位投入应急处置行动,实施应急避险措施,重点做好对山区乡镇(街道)的应急支援工作。
  (5)人武部、公安局、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等部门和单位及时实施避灾救援。
  (6)交通运输局负责准备履带车辆或其他特种车辆,用于普通车辆无法通行时,及时救援老弱病孕等人员生命危险、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等危急情形。
  (7)新闻媒体单位和各地各部门要通知民众准备好避灾物资、断电断水应急物资和2天以上的食物。
  (8)市委组织部和团市委动员组织志愿者队伍参加应急救助行动。
  (9)视雨雪冰冻发展情况,除党政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外,由有关主管部门决定有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是否停工、停课。(详见附件“雨雪冰冻灾害公众防御指引”)
  Ⅲ级 当预计或实际已经出现符合Ⅲ级应急响应条件时,在采取Ⅳ级应急响应所有措施的基础上,实施以下行动:
  (1)总指挥召集市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进行会商,由总指挥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发出应急通知。必要时总指挥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召开视频会议,连线各乡镇、街道,部署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的目标和重点。
  (3)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和市气象局等办公室成员单位派遣人员到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报到,开始信息汇总,编制相关工作简报,组织会商雨雪冰冻灾害发展趋势,传达市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等工作。
  (4)根据需要和可能,请市委办安排市级四套班子领导分赴各地联系单位,指导防灾减灾和抢险救灾。
  (5)广播电视台专题播发两办通知,三大基础通信运营商开启紧急信息短信发布“绿色通道”,向余姚手机用户广播发布雨雪冰冻应急响应短信。
  (6)各地各部门实施各自预案的Ⅲ级以上应急响应行动;每隔6小时1次(8时、14时、20时、2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行动情况。
  (7)各专业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到市应急指挥部报到,按照指挥部的部署,结合专业组职能和灾情发展情况,协调各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行动。
  (8)根据需要,商务、供销等部门负责调运救灾物资和食物到各地避灾场所和物资供应点,协助各地保障好面上灾民的基本生活问题。
  (9)通信保障专业组负责为通信中断的重要部门和受灾严重地区配备若干卫星电话,或者提供其他通信手段,保障通信畅通。
  (10)新闻单位和各地各部门通知民众及时避灾。各地和民政做好避灾场所应急准备,转移危险地带和场所人员。
  (11)因雨雪冰冻灾害造成交通枢纽大量人员滞留,交通、民政等有关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联系协调公路、铁路运营单位,适时开设避灾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12)除党政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外,有关主管部门通知所属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停工、停课。(详见附件“雨雪冰冻灾害公众防御指引”)
  Ⅱ级 当预计或实际已经出现符合Ⅱ级应急响应条件时,在采取Ⅳ级、Ⅲ级应急响应所有措施的基础上,实施以下行动:
  (1)总指挥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必要时向宁波市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部报告。适时召开视频会议,向各地各部门通报并了解灾害发展情况,部署防灾抢险救灾重点。
  (2)各地各部门实施各自预案的Ⅱ级以上应急抢险救灾行动;每隔3小时1次(每天2时、5时、8时、11时、14时、17时、20时、23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行动情况。
  (3)各专业组相关单位协调各单位投入更多的工作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行动。
  (4)宣传报道专业组负责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及政府防御灾害的工作情况。
  (5)根据需要,由人武部负责联系驻姚部队、武警余姚中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6)各部门、各单位应在雨雪停止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扫雪除冰(《义务扫雪路段分解表》详见操作手册),广大市民也应积极响应扫除门前积雪。
  Ⅰ级 当预计或实际已经出现符合I级应急响应条件时,或者当市内应急力量和资源无法有效控制灾情时,在采取Ⅳ级、Ⅲ级、Ⅱ级应急响应所有措施的基础上,实施以下行动:
  (1)总指挥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由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2)各地各部门实施各自预案的I级应急抢险救灾行动。
  (3)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或总指挥向宁波市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上级给予指导和支援,或联系其他县(市、区)给予支援。
  4.4 分类响应
  在雨雪冰冻灾害来临或发生时,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各专业组(详见表三)、各地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方案。由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其它种类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视情启动相应级别预案或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4.5 扩大应急响应
  根据雨雪冰冻灾害发展趋势和应急处置行动需要,市应急指挥部可以调用全市各地各部门的应急力量和资源参与应急救援,必要时依法征用、调用社会车辆、物资、场地、人员等;并联系武警余姚中队和驻姚部队给予支援。
  动用驻姚部队支援地方抢险救灾,由市政府提出需求,通过市人武部按规定程序办理,人武部负责协调,具体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建立浙江省应对突发事件军地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执行。
  当市内应急力量和资源无法有效控制灾情时,市应急指挥部或市政府应请求上级给予指导和支援,或联系其他县(市、区)给予支援。
  4.6 信息报告
  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雪深和道路结冰情况、道路交通运输、城市公用设施安全、农林牧副渔等灾情及应急抢险救灾情况。一般情况下,各地各部门(行业)的信息须定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Ⅳ级应急响应时为12小时1次(8时和20时),Ⅲ级应急响应时为6小时1次(8时、14时、20时、2时),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时为3小时1次(每天2时、5时、8时、11时、14时、17时、20时、23时)。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或应急响应启动后,受灾乡镇街道应在2小时内将本地的初步灾情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部门也要在2 小时内将本部门(行业)初步灾情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有重大影响的灾害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应当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报道。
  4.7 应急响应升级、降级和结束
  根据市气象局报告的雨雪冰冻灾害监测实况或预报,结合各地各部门报告的实际灾害影响情况,市政府或市应急指挥部根据授权可以宣布应急响应升级或降级。应急响应升级或降级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各地和成员单位通报。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各地根据各自职责,实施升级或降级后的应急响应行动。
  当市气象局报告雨雪冰冻减弱或停止,并且各地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市政府或市应急指挥部根据授权可以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响应结束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各地和成员单位通报。
  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专业组负责向媒体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5 后期处置
  5.1 安置救助
  各地和市民政局等部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等工作,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按照《余姚市自然灾害灾民救助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5.2 医疗救助与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加强疫情监控,对重大疫病实施紧急处理,会同农林部门按照《余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余姚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防止疫病的传播和蔓延。
  5.3 基础设施恢复
  供电、交通、电信、水利、住建和城投集团等部门继续组织力量对受损供电设施、交通设施、通信设施、水利设施和市政设施等进行抢修,尽快恢复其正常功能。
  5.4 灾后重建
  各地各有关部门抓紧统计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加紧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抓紧按照市政府灾后重建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
  5.5 保险理赔
  鼓励通过保险形式提高灾害防御和灾后恢复自救能力。保险企业及时做好灾后理赔和给付工作。气象部门应当为保险企业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无偿提供气象灾害证明。
  5.6 征用补偿
  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依法给予补偿或做其他处理。
  5.7 调查评估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时总结评估应急响应过程,并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为主,在各部门自评的基础上,对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起因、性质、损失、影响和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评估,评估报告报市政府,并按有关规定报上级政府或相应的应急指挥部。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队伍保障
  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是市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驻姚部队、武警余姚中队是市级应急救援的机动队伍;其力量调用按照军地协调机制由市人武部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组织和成立道路抢险、电力抢修、除险加固、管网抢修、人员搜救等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确保应急行动的有效实施。
  6.2 资金保障
  各财政部门负责应急救灾资金保障。具体按照《余姚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组织实施。
  6.3 通信保障
  电信等三大基础通信运营商负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具体按照《余姚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6.4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保障人员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的车辆调配,具体按照《余姚市突发公共事件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组织实施。
  6.5 电力保障
  供电部门负责全市供电设施维护和抗灾救灾重要场所的供电保障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6 物资装备保障
  各地和交通、城管、水利、住建、供电、通信、商务、供销等部门要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抗灾救灾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的储备并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更新管理制度。
  6.7 基本生活保障
  住建部门会同城投集团有限公做好供气供水保障,水利部门会同各地做好农民饮用水保障工作,商务、供销部门做好能源物资和涉及居民基本生活的粮、油、蔬菜以及基本农资商品供应保障工作。
  6.8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做好重点部位的警卫和人员聚集场所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6.9 避灾场所保障
  各地和民政、住建等部门应确定本市各地的避灾(避险)场所,设立标志,确保防灾避灾的人员转移安置需要。必要时依法征用其他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
  7 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与演练
  (1)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博、报纸等媒体,向公众宣传预防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能力。
  (2)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防范和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的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应急人员的素质。
  (3)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适时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习,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专业抢险队伍应针对当地易发的险情开展专项应急演练。
  7.2 奖惩
  对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抗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录
  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简单实用、操作性强的预防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或保障行动方案,并及时报市应急办和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有关重要行动方案名录如下:
  (1)气象部门的《雨雪冰冻灾害气象保障应急行动方案》
  (2)交通运输部门的《公路道路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3)供电部门的《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应急预案》
  (4)电信等三大基础通信运营商的《雨雪冰冻灾害通信设施恢复行动方案》
  (5)公安交警部门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案》
  (6)农林部门的《雨雪冰冻灾害农业生产应急行动方案》
  (7)住建、城投集团等部门的《市政公用设施等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方案》
  (8)商务、供销等部门的《雨雪冰冻灾害物资能源供应应急行动方案》
  (9)国土资源部门的《雨雪冰冻引发地质灾害应急行动方案》
  (10)水利部门的《余姚市水利局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方案》
  (11)旅游部门的《余姚市旅游局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方案》
  (12)教育部门的《余姚市教育局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预案》
  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行动方案和各地制定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本预案不再一一列出。
  9 附则
  9.1 名词说明
  本预案中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09年3月10日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余政办发 〔2009〕32 号)同时废止。
  10 附件
  10.1 暴雪预警信号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说明。
  10.2 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警信息传播规定。
  10.3 雨雪冰冻灾害公众防御指引。
  附件1
  暴雪预警信号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说明
  暴雪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林业有影响。 1.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
  2.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3.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林业有影响。 1.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
  2.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3.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林业有较大影响。 1.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
  2.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3.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4.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林业有严重影响。 1.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
  2.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3.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4.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1.驾驶人员应当注意路况,安全行驶。
  2.减少外出,注意防滑。
  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1.驾驶人员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听从指挥,慢速行驶。
  2.减少外出,注意防滑。
  3.遇下雨天,要注意防御冻雨危害。
  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1.驾驶人员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听从指挥,慢速行驶。
  2.减少外出,注意防滑。
  3.遇下雨天,要注意防御冻雨危害。
  附件2
  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警信息传播规定
  遭受雨雪冰冻灾害时,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除按照灾害防御和应急管理相关规定履行应急预警和防灾减灾信息的发布与传播职责外,按以下规定做好信息传播工作:
  1.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由市应急指挥部向市级有关部门通报预警信息发布情况和应急响应启动与调整情况,向乡镇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乡镇应急指挥部向本区域相关责任人转发预警信息;城镇社区、村委会和居民小区、商场、农贸市场、体育(演出)场馆、车站、码头、酒店、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业主或物业管理单位,收到启动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后,在醒目位置悬挂相应的应急响应图标,并通过广播喇叭、电话、警报设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工具,以及张贴通告等手段广泛传递预警信息,准确及时通知影响区内的社会公众。
  2.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关键期,市广播电视台、余姚日报社等市级新闻媒体应安排一定时间,播发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公益广告。遇雨雪冰冻灾害时,电视台、广播电台主要频道滚动播报雨雪冰冻灾害预警、应急救灾等重要信息及工作动态;余姚日报的重要版面要及时报道抗击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刊载相关防御知识;新闻网站发布最新防灾动态和宣传防御知识。有关部门或单位通过手机短信、网络、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公告栏等传播媒介及时更新、传播预警信息、警示事项和相关防御知识。
  3.市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和“防御雨雪冰冻灾害通告”,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广播电视台、余姚日报社提供刊播内容,市广播电视台、余姚日报社应于第一时间在黄金时段或重要版面,按市应急指挥部要求安排刊播。
  4.在防御雨雪冰冻抢险救灾关键时间节点,市应急指挥部编制发布综合预警短信向市民发送手机预警信息。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营运商予以积极配合,确保手机预警信息全网、免费、快速发布。
  5.市公安、交通、住建、水利、气象、国土、民政等有关部门及单位在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过程中应将采取或已经采取的重大措施,或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提前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
  6.市气象台发出暴雪或道路结冰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后,市交警、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门应督促指导车站、公交、广场等场所和有关户外LED电子显示屏等运管单位通过其管辖的交通信息屏、电子显示屏等工具,及时刊播和更新防御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
  7.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关键期,中小学、幼儿园应安排值班人员通过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密切关注应急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动态,一旦上级部门发出学校停课通知或市应急指挥部发出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气象局发布暴雪(或道路结冰)灾害红色预警信号时,校方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通知学生家长关于停课的安排。
  附件3
  雨雪冰冻灾害公众防御指引
  一、公众防御要点
  1.听从政府指令,服从统一指挥。
  2.懂得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的自我保护知识和技能,主动自觉避险。
  3.及时收听、收看或上网查阅暴雪及道路结冰预警信息,了解政府的应急响应级别及行动建议。
  4.注意户外压塌的电线,防止意外触电,发现身边有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告并积极消除隐患。
  5.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必要时从危旧房屋、简易工棚等危险地带转移至安全处。
  6.行人尽量减少外出或户外活动,注意防滑;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驾驶人员小心驾驶,听从指挥,慢速行驶。
  7.储存必要(3-5天,山区可能要更长一些)的食物、水、药品、应急灯等。
  8.准备各种社会公用救援电话号码,面临紧急危险时立即报警,请求救助。
  9.期间需要注意保暖,注意食物、水的安全。
  二、有关中小学校停课和企业事业单位停工
  根据《宁波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甬政发〔2014〕92号)精神,为积极应对暴雪及道路结冰等灾害性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避免和减轻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现就有关中小学校停课和企业事业单位停工作如下规定:
  1.中小学校停课安排
  (1)当日22:00前市应急指挥部启动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气象局发布暴雪(或道路结冰)灾害红色预警信号且在22:00维持的,或当日22:00至次日6:00启动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发布灾害红色预警信号且在6:00维持的,各中小学校(含幼托园所、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统称“学校”)次日(当日)要全天停课,并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做好相应安排;6:00以后发布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已到校的学生服从学校安排,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安全场所;上课期间发布红色预警的,学校可继续上课,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各中小学校要事先制定具体应对计划,细化完善相应措施,健全值班制度,做好与学生和家长的沟通。学生家长要切实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注意收听、收看和查询最新预警信息。
  2.有关停工规定
  (1)当市应急指挥部启动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气象局发布暴雪(或道路结冰)灾害红色预警信号时,除政府机关和直接保障城乡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用人单位可采取临时停产、停工、停业等措施。
  (2)各用人单位要从保护职工安全角度出发,事先制定具体应对计划,明确应当或无须上班的人员和情形条件,以及复产、复工、复业的情形,并告知职工。市应急指挥部启动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气象局发布暴雪(或道路结冰)灾害红色预警信号后,用人单位和职工要按照制定的具体应对计划,采取相应措施。应当上班而不能按时到岗的职工,要及时与本单位联系。
  (3)在工作时间启动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发出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停止危险场所、在建工地等不适合在此气象条件下的户外作业和大型活动。
  三、咨询救助方式
  1.关于天气及预警信息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市气象局,咨询电话:96121 、62677964,并请关注余姚市气象局网站——余姚气象网(或余姚天气网)、官方微博(新浪微博:余姚气象,腾讯微博:余姚气象先锋)及微信(微信公众号:余姚气象)。
  2.关于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校停课等问题,可咨询市教育局,咨询电话: 62831999、62778100。
  3.关于交通拥塞、封路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市公安局(交警),咨询及求助电话:110。
  4.关于公交运营调度情况,汽车客运等问题,可咨询市交通运输局,咨询电话:62782110。
  5.关于避灾场所分布及开放情况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市民政局,咨询电话:62702645。
  6.关于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等相关事项,可咨询市国土资源局,咨询电话:62702111(应急响应时使用)。
  7.关于建筑施工相关行业或岗位停工等有关问题和市政、园林等相关事项,可咨询市住建局,咨询电话:62714048;关于自来水等相关事项,可咨询市城投集团公司,咨询电话:62704444(城区)、62444444(姚西北)。
  8.其他相关事宜的咨询或求助,可拨打市长电话: 62717110。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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