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春节和元宵两个传统节日即将到来,野外用火将会明显增加。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和祥、平安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防火责任。要全面分析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森林消防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将森林消防责任人落实到人,避免岗位空缺,工作断档。要盯紧抓实,对森林消防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落实。 二、坚决管住野外火源。全体专职巡(督)查员要坚守巡护岗位,各村要增派人员,加大巡查密度,及时收缴进山火种,及时制止野外用火,确保管辖范围无森林火灾隐患。 三、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要严格按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机制,森林消防队伍要靠前驻防,整装待命,接到火情后,要快速出动,抓住有利时机,实施重兵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放在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工作的首位,杜绝伤亡事故发生。同时,要做好扑火机具的维护保养,尤其是高压水泵和储水桶的检查维护,补充好物资储备,森林消防车辆专车专用。 四、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森林消防工作动态。要严格执行有火必报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除及时组织扑救外,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值班室(联系电话:62816939、62817053)。对因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森林火灾频发或信息报送不及时,扑火力量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地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请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值班表于2015年2月15日前报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局,联系人:周伟军,联系电话:62835351、13626838086),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节前将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余姚市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值班表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3日印发 下载相关附件:10.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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