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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5266/2015-0059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临政〔2015〕103号 生成日期: 2015-1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临山镇
关于转发余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危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危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联系人:方建根,联系电话:62053333。
  

临山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4日

危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强化危爆物品安全管理,根据全国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甬综治办〔2015〕34号)、宁波安监局《关于印发危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甬安监管危〔2015〕34号)要求,从现在起至2016年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此次危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目标要求,切实加强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非煤矿山等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从源头治理,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消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爆物品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爆炸案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
  二、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范围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加油站,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非煤矿山。
  (二)排查的主要内容
  1.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持有相关安全许可证件;是否严格落实剧毒化学品存放情况登记及每日核对、检查制度;剧毒化学品出入库是否严格流向登记;储存库房是否设置明显标志;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存放场所是否配备值守人员;剧毒化学品是否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库房是否存在超量储存情况。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查验购买单位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是否建立销售台账;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等是否符合要求。
  2.加油站。加油站各项证照材料是否齐全,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通过安全培训,爆炸危险区域内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爆要求,防雷、防静电措施是否有效落实,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实。
  3.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企业。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围墙、库房布局、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持和维护状况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存储、混存混放,在库房内进行开箱、配货作业等现象;库房安全管理、保卫和值班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是否建立和执行购进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等问题;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存在无证照经营、布局不合理和超量储存等现象烟花爆竹零售点。
  4.非煤矿山。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对排查发现证照不齐全的矿山企业,根据职责发出责令停止违法生产行为的法律文书,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停止审批其购买使用民爆物品。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矿山和关闭的矿山、非法矿点,配合国土部门依法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关闭或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及时拆除地面设施,查封设备。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5年12月17日前)
  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排摸辖区危爆物品企业基本情况;组织危爆物品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治理档案,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2月29日)
  各地要对危爆物品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对重大隐患要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落实责任人员,切实推动隐患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解决的重大隐患、可能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统筹研究整改解决。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各地要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当前危爆物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新特点、新趋势和新方法,着力夯实源头基础,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升危爆物品管理工作水平。市局在各地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回头看”,强化检查督查,继续查漏补缺,确保各类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为明年国际重大峰会安全保卫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危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开展危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作为进一步推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迅速部署,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地要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对辖区内所有危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进行检查;要坚持把专项整治与完善机制结合起来、把面上整治与源头管理结合起来,切实堵塞漏洞,坚决消除隐患。
  (三)集中整治,严格查处。要立足实际,统筹力量,深入现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五个坚决”,即: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危爆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的危爆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件;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爆物品的单位,坚决依法处理、关闭取缔;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临山镇危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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