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宣传办、文化站,经济开发区文化站: 广场舞是深受广大市民群众喜爱的文化体育活动,近年来在我市城乡蓬勃开展,在丰富城乡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展示群众良好精神风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广场舞活动场地和设施结构性欠缺、噪声扰民、引导扶持和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也有所凸显,不利于广场舞活动的健康发展。为促进全市城乡广场舞文明、健康、规范开展,努力营造环境宜人、秩序和谐、人际友好的公共文化活动空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广场舞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1.要为基层群众就近方便地提供广场舞活动场地。各地要积极优化广场用地和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布局,发掘利用城乡商业广场、企业和社区场地、边角空地等社会场地资源,盘活现有场地存量。加大集镇公共文体中心、村文化礼堂等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力度,充分提高场馆利用率,根据群众需求特点实行错时开放,适当延长夜间、休息日开放时间。做好室外广场适用电源、夜间照明等基础设施配套,合理配置广场舞活动设备器材等。 2.要为广场舞活动提供优质服务。各地要充分尊重传统文化和群众审美需求特点,大力支持基层群众自发开展具有文化艺术内涵、体现科学健身理念、符合群众审美特点的形式多样的广场舞活动。充分发挥文化体育骨干作用,将广场舞作为公共文化体育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采取划片指导、结对帮扶、培训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广场舞活动的服务和指导力度。广泛开展免费发放教学光盘、公益培训、展演展示、原创作品征集评选等普及推广活动,为广大群众更好地学跳广场舞提供方便。 3.要为广场舞活动搭建良好平台。各地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基层群众结合本地文化特色,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优秀文化资源,创新广场舞活动形式和组织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提升活动内涵。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广场舞活动,结合广场舞作品创作、队伍培训、宣传推广等引导基层群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地要对优秀广场舞团队予以扶持、表扬、宣传,大力培育广场舞活动品牌,为广大群众搭建展示文艺才能、参与文化创造的良好平台。 二、加强对广场舞活动的规范管理 4.要完善广场舞管理规范。各地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等法律法规,提高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人性化、针对性强的广场舞活动准则或文明公约。探索实施广场文化活动登记备案制、星级评定制等相关管理制度,提升广场舞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5.要鼓励群众自我管理。各地要积极引导和推动建立基层广场舞协会等文化体育社团组织,充分发挥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作用,吸纳广场舞团队负责人、文艺骨干、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代表参与广场舞管理,统筹组织辖区内广场舞团队及基层群众协商制定和落实相关管理规定,广泛吸取群众智慧,依靠群众力量,提升管理水平。 6.要将广场舞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地要建立由相关部门依法管理、场地管理单位配合、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的广场舞活动管理机制,推动相关管理规范有效落实,加强日常巡查,关注群众诉求,及时了解基层广场舞活动开展情况,把因广场舞产生的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余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体育局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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