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5〕16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应急联动工作,不断提高各地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依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和完善落实应急预案,提高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努力保障社会和谐安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基本原则。社会应急联动工作坚持职责范畴、属地管理为主原则,以市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社会应急联动工作,并按照“政府主导、统一指挥、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运转顺畅、处置高效”的原则,实现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 (一)理顺完善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对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余姚市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在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应急办主任、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市应急办副主任和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兼任。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范畴和属地管理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进一步理顺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二)加强指挥机构建设。市政府依托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建立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并授权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作为市政府社会应急联动处置的指挥、协调机构。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主任和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兼任。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社会应急联动指挥机构,承担日常处理社会应急联动的处置工作。要充分发挥市应急平台的作用,推进市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提高联动效率。 三、落实社会应急联动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社会应急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定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规划、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市社会应急联动领导小组或分管领导提出目标管理考核、年度经费保障等工作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成员单位应急联动工作的检查指导,全面推进我市社会应急联动工作,定期组织对各成员单位应急联动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通报。要加强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协调,并加强协调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与市民中心的互联互通工作。 (二)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工作职责。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要发挥好社会应急联动的指挥和枢纽作用,及时接警,正确研判,科学指挥,协调联动单位处置好群众日常报警救援求助事项,先期处置需要启动本级政府专项预案的重大突发事件。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要做好情况报告、信息报送工作,要在市社会应急联动领导小组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并认真总结评估事件处置情况。要加强市社会应急联动中心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一线应急联动成员单位要配齐配强处置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做到热情服务、指挥有力。 (三)市社会应急联动单位工作职责。市社会应急联动单位(详见附件2)要明确本单位联动工作职责,对职能交叉、法律法规不明确的职责,关联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予以明确,并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同时,既要发挥专业优势,做好职能范围内的各项应急工作,又要根据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的指令,迅速组织开展救援、救助和处置行动。市社会应急联动单位要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专家组队伍,推动社会应急联动队伍建设。要针对性制定相应的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方案,并加强本单位本系统的应急处置演练工作。 四、建立健全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一)建立完善分类分级指挥机制。将不同类别和不同程度的突发事件分为“一般”、“紧急”和“危急”三类,实施分类分级指挥。对于不需要启动政府专项应急预案的突发事件和群众日常报警救援求助事项,分“一般”和“紧急”两类,由社会应急联动机构负责实施应急联动处置工作,当事态发展超出社会应急联动处置范围和能力时,启动市级社会应急联动处置工作;需要启动政府专项应急预案的属于“危急”事件,由社会应急联动部门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报告本级政府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同时移交处置指挥权,按照本级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处置。 (二)建立完善分级联动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和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需要,确定一级、二级、三级社会应急联动单位,建立分级社会应急联动机制。经常性承担应急处置的部门和单位纳入一级社会应急联动单位。一级社会应急联动单位必须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四个一”(一个固定值班室,一个警情受理终端,一个值班电话,一支应急处置队伍)要求开展工作;非经常性承担应急处置的部门纳入二级社会应急联动单位。确定专门的应急救助人员,按照“三个有”(有联络人员、有专业人员、有专业装备)要求开展工作;涉及社会应急联动综合协调、服务保障职能的市级部门纳入三级社会应急联动单位,按照“两个定”(定分管领导、定联络人员)要求开展工作。 (三)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研究制定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社会应急联动的办法,把具有相关专业和技能的志愿者、社会组织纳入社会应急联动队伍。要督促指导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的指挥体系。 (四)建立完善工作例会机制。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要建立定期工作例会制度,分析通报工作情况和工作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顺畅沟通交流渠道。 五、切实加强对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领导 各联动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领导,把社会应急联动工作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大在“平安余姚”建设中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的力度,对职责履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建议相关部门进行追责。要把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年度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重点保障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更新、应急车辆、科技建设以及相关人员经费。各联动成员单位要进一步落实社会应急联动工作职责和任务。在落实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的同时,不断加强社会应急联动能力建设,按照“利用现有、整合资源”的要求,充分利用并依托公安机关110指挥平台,推进集通信、指挥、调度和信息处理于一体的社会应急联动指挥平台建设,并实现与政府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和政府其他专项应急指挥平台的互联互通,为政府快速、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此外,要加强应急联动队伍建设,完善公共突发事件预案体系建设,并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演习。要扎实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管理,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各类保障。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消除可能引发的不良影响,为推进社会应急联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联动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在总结近年来开展应急联动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实施办法,并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备案。 附件:1.余姚市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余姚市社会应急联动单位名单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余姚市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潘银浩 副组长:鲁海滨 章国庆 成 员:王根福(市应急办)、张银龙(市委政法委)、徐宜广( 市人武部 ) 、柳 科 ( 市委宣传部 ) 、顾春雷(市信访局)、杨玉红 ( 市总工会 ) 、叶文权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俞姚红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吴 文( 市教育局 ) 、方永尧 ( 市公安局 ) 、姚 坚 ( 市民政局 ) 、倪志丹( 市司法局 ) 、施钧旻 ( 市财政局 ) 、朱涛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干 华 ( 市国土资源局 ) 、陈启昂 ( 市环保局 ) 、周佰勤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陈四清 ( 市城管执法局 ) 、茅立明 ( 市交通运输局 ) 、毛洪翔 ( 市水利局 ) 、王乃祝 ( 市农林局 ) 、邹钧孟 ( 市商务局 ) 、王国滨(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鲁建忠 ( 市卫生和计生局 ) 、杨文峻( 市市场监管局 ) 、唐仕辉 ( 市安监局 ) 、姚文昌( 市广播电视台 ) 、汪 诚( 海关余姚办事处 ) 、邬立辉( 市气象局 ) 、陶传坤( 市烟草局 ) 、方能助 ( 市供电公司 ) 、周荣根 ( 市电信局 ) 、章意锋(余姚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屠 骏( 移动余姚分公司 ) 、 戚红霞( 联通余姚分公司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章国庆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根福、方永尧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余姚市社会应急联动单位名单 为加强全市社会应急联动的综合协调、组织指挥,建立统一、顺畅、联动、高效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保证应急联动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承担日常联动工作的频率高低及需要抵达现场处置等情况,确定应急联动单位组成及分级。今后将根据联动处置的实际运作情况,适时对联动单位的组成及分级进行调整完善。具体分级名单及联动工作要求如下: 一、一级联动 一级联动单位承担经常性的应急处置、紧急救助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一)组成单位(75家) 部门与单位(17家):市公安局、市卫生和计生局、市民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供电公司、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林局、市电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台、移动余姚分公司、联通余姚分公司、余姚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部门下属单位(37家):21个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公安局公交派出所、市森林派出所、市铁路派出所、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市园林管理处、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市公路管理段、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城管执法大队、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救助站、市渔政站、市民中心。 各乡镇、街道(21个):阳明街道、凤山街道、兰江街道、梨洲街道、低塘街道、朗霞街道、马渚镇、牟山镇、黄家埠镇、临山镇、泗门镇、小曹娥镇、丈亭镇、三七市镇、河姆渡镇、陆埠镇、大隐镇、梁弄镇、鹿亭乡、大岚镇、四明山镇。 (二)联动要求 1.根据应急联动处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工作细则。 2.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职责,无漏岗、脱岗现象,需赶赴现场处置的,公安部门首批应急处置力量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其他一级联动单位首批应急处置力量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 3.配备必要的装备设施和工作人员,确保完成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处置任务。 4.严格落实反馈责任制,自觉服从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及时将处置情况和结果向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反馈。 二、二级联动 二级联动单位承担非经常性的应急处置任务、紧急救助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一)组成单位(14家) 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人武部、余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信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烟草局、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海事余姚办事处。 (二)联动要求 1.根据各自应急联动工作职责,建立目标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工作细则,以及联络员制度,确保24小时内能接受工作指令,原则上二级联动单位首批应急处置力量工作日时间45分钟赶到现场、非工作日时间60分钟赶到现场。 2.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和工作人员,确保完成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处置任务。 3.建立处置反馈制度, 自觉服从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调度,并及时将处置情况和结果向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反馈。 三、三级联动 三级联动单位一般不直接参与社会服务工作现场处置任务,主要承担应急联动工作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一)组成单位(8家) 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市监察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二)联动要求 根据各自社会应急联动工作职责,建立目标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工作细则,以及联络员制度,确保做好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服务保障工作。 其他部门对市社会应急联动中心转达或群众直接反映的涉及区域政府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也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置。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9日印发 下载相关附件:92.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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