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5362/2015-00746 | 内容分类: | 本单位文件 |
文件编号: | 梁政发〔2015〕54号 | 发布日期: | 2015-09-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梁弄镇政府 |
梁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弄镇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 |
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及有关单位: 根据余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余姚市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余食安委〔2015〕5号)精神,结合镇实际,特制定《梁弄镇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5-201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梁弄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9日 梁弄镇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5-2017年)为加强全镇餐桌安全治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关于印发余姚市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余食安委〔2015〕5号)以及《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甬政发〔2015〕32号)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要求 按照“把得牢、盯得住、抓得紧、管得好、出成效”的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社会共治原则,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智慧监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着力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着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三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体系,食品安全重点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更加健全,公众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餐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主要任务 根据余姚市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实施“六大提升工程”: (一)实施农产品(种植业产品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规范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规范工作,严禁未经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杀白家禽等产品流入市场。落实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责任单位:农办、市场监管局梁弄分局。排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实施“三小一市场”整治提升工程。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统筹监管”的原则,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小摊贩、农贸市场(以下简称“三小一市场”)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鼓励和引导“三小一市场”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面清单”和申报登记制度。探索食品小摊贩定点定时经营。加强农贸市场监管,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完善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快速检测体系建设,推行公众免费检测服务。实施小餐饮整治提升工程,按照“取缔一批,整改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方法,全面提升餐饮量化分级动态管理质量,全力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梁弄分局、城管中队、工贸办、农办) (三)实施进口食品市场整治规范工程。以进口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水果等为重点品种,以进口食品储存、经营场所为重点部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深挖案源线索,依法严厉打击走私、逃避监管、假冒进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防止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食品及未经检验检疫食品流入国内市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梁弄分局) (四)实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各类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在食用林产品种植、养殖、贮运等过程中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行为,逐步构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加大食用林产品和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测,进一步加大监测力度和频次。逐步实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和通报等制度。积极推进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森林食品基地的培育和认定工作,大力培育和推荐林业行业名牌产品,进一步强化森林食品品牌建设。(责任单位:农办) (五)实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推广健康安全生产模式,推进渔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和执法查处,以牛蛙、甲鱼等高密度养殖品种等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过程中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等禁用农(渔)药、非法添加着色剂和滥用保鲜剂等行为。建立完善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病死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监管机制,规范提升生产行为,保障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农办) (六)实施集中消毒餐饮具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严厉打击未取得卫生监督合格证的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卫生条件和内部管理。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检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无卫生监督合格证或不符合标准餐饮具行为。有效落实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通过加强日常巡查、监督检查等方式督促企业持续保持生产许可获证条件,严厉打击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无证生产、使用回收原料生产食品相关产品、违规使用增塑剂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逐步规范产品包装标识,提升产品质量。进一步健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监管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卫生监督所、市场监管局梁弄分局)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5年9月底前)。各牵头单位要根据计划方案,结合我镇产业状况、食品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及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好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将三年计划列入本单位2015年至2017年重点工作,抓好贯彻、落实责任。 (二)实施推进阶段(2015年10月-2017年9月)。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大力推进“六大提升工程”,重点破解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整治消除突出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构建乡镇负属地之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职、生产经营者负主体责任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7年10月-2017年底)。做好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实施情况的验收工作,总结和提炼治理行动中积累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餐桌安全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按照专项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三年目标,加强联动配合,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镇食安办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行动的组织协调,强化基层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共同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二)整体统筹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对目标任务和工作指标进行逐项分解,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制订时间进度表,明确责任人员。在推进过程中,要注意政策的有效衔接和措施的有机结合,要适时组织开展联合行动,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做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三)着力规范提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依托资源、区位等优势,助推产业规划、集群建设、扶优汰劣等产业政策,壮大食品产业,增强发展后劲。要通过示范创建、改造提升等方式,由点及面,整体推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四)强化督查督促。我镇将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项目,将加大对餐桌安全治理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督促跟进滞后单位,对工作情况开展评估、通报,确保行动计划取得实效。 (五)加强社会共治。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大力宣传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相关举措、工作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健全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开展企业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曝光典型案例,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分子。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创新媒体和公众参与监督的载体,探索信用奖惩、典型示范等工作机制,逐步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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