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文化工作要立足“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文化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建设美丽富裕幸福新余姚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 一、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一)推进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积极开展省级文化强镇、文化示范村(社区)、宁波市公共文化示范区(项目)等各项创建活动,力争1个镇和1个村(社区)创建为省文化强镇和文化示范村(社区),1个镇和1个项目申报创建宁波市公共文化示范区(项目)。推进以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文化设施提升工程,改造8个村(社区)文化宫。抓好第五批企业文化中心建设工作。推进示范性农村图书馆(室)、农村公共电子阅览室,以及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规范化建设,建成10个村(社区)标准化公共电子阅览室。做好乡镇(街道)示范图书馆、村示范农家书屋评选工作,盘活图书资源,实现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图书馆添置、流动图书总量3.5万册次。同时,积极探索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规范管理和长效管理模式,落实专门人员,杜绝挤占、挪用文化场所设施的现象,把公共文化设施的社会效益发挥到最大化。 (二)积极开展城乡群众文化活动 组织开展品牌文化活动。市级层面重点围绕第五届全民读书节、第二十一届四明山电影节和传统节庆,组织举办丰富多彩的城乡文化活动。同时,指导各地各部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鼓励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开展文化品牌活动,积极创建宁波市群众性文化活动优秀品牌,不断丰富城乡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切实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为载体,进一步抓好送电影、送培训、送辅导“三送文化”活动,实现全年送电影3000场次,送培训85场次,举办免费展览20期。四明阁非遗展演继续开展“天天演”活动,全年开展活动365次。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完成配送演出400场。 (三)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抓好全市宣传文化员、文艺团队和文艺骨干等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姚剧保护传承中心青年演职员的培训力度,培养一批专业文艺骨干。做好基层文化设施管理人员的日常培训工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择优扶持一批业余文艺团队,命名50支余姚市示范性业余文艺团队,并指导有条件的团队积极创建宁波市优秀基层业余团队。 (四)抓好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继续开展“文化走亲”活动。开展市级与兄弟县市之间的“文化走亲”活动4次,每个乡镇(街道)开展区域内“文化走亲”活动4次,开展村级之间的“文化走亲”活动6次。 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提高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一)稳步推进体育设施建设工程 新建或改建室外健身路径50条,各类球场40片。2-3个行政村创建省级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提升工程。严格按照省和宁波市的各项创建标准,做好全市体育强镇复查工作和各类体育先进创建工作。修订《余姚市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和《余姚市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健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探索学校场地向社会开放模式。 (二) 扎实推进全民健身广泛开展 提升全民健身中心开放接待能力,力争全年接待健身市民超100万人次。以“全民健身月(日)”为抓手,组织开展有届次有影响的品牌运动会。加强对体育协会的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体育社团的纽带作用,指导全市乡镇(街道)、企事业、部门机关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赛事和健身活动。继续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科学指导全民健身,完成年度国民体质监测调查任务。加大对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协助举办好残疾人运动会及其他残疾人体育活动。探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体育健身活动费用办法,拓展医保卡使用功能,为体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努力提高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积极备战2015年宁波市第十七届运动会和其他上级赛事,争取优异成绩。加强点(传)校建设和管理,继续向上级训练单位输送优秀体育苗子。深化教体结合的青少年体育培养体制,确保举办好市级计划内9项竞赛任务。提高承办国内外重大赛事能力,承办1-2次国家级赛事,3-4次省级赛事。 三、完善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体系,扩大文化名城影响力 (一)着力做好历史文化保护研究工作 重点做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在完成申报文本文字部分的基础上,做好文本图片收集工作,按计划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各项工作。做好全国重点文保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全面完成浙江省古籍普查工作,继续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完善河姆渡遗址博物馆景区配套设施建设,做好游客中心、停车场扩建工作,4D影院面向公众开放。加强野外文物的保护力度,维修抢救一批濒危文物。继续做好井头山遗址和田螺山遗址的考古发掘工作,加强大运河遗产点(段)的日常巡查和检测数据的报送。 (二)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宣传教育功能 充分发挥国际阳明学研究中心和河姆渡文化研究中心的作用,加强与相关学术界的交流与合作,展示和宣传全市文化遗产、传承与弘扬地方文化。组织举办4期“姚江文博讲坛”,编印出版2期《余姚文博》。做好河姆渡遗址博物馆、余姚博物馆、王阳明故居等文物景点的开放接待工作,力争全年接待参观游客达110万人次。 (三)切实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充分发挥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试点综合县和浙江省传统戏剧特色县(市)作用,筹备成立余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会,认真实施非遗项目“三位一体”的保护模式,完善非遗各类档案。强化传承基地等各类保护基地的建设,加强传承人和传承基地负责人的培训和交流,推进各级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积极利用传统节日等活动载体,大力推进非遗宣传展示,培育非遗品牌项目和活动。加强非遗基层调研,不断探索非遗保护途径,促进非遗融入生活。 四、完善文化产业发展体系,推进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 (一)加强文化市场监管 抓好文化市场日常监管,确保市场平稳有序。扎实开展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及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依托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台,加强与公安、工商、城管、邮政等部门的联动合作,增进执法工作的整体合力。拓宽执法工作领域,在做好传统文化市场监管基础上,积极向网络、版权、艺术品、艺术考级等新兴市场延伸执法监管触角。 (二)扶持文化产业发展 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产业领域的渠道,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民办博物馆准入制度,健全民办博物馆扶持机制,优化民办博物馆稳定发展的政策环境。推进“姚江书吧”建设工程,指导开展多元化发展,扶持一批有发展前景的特色书吧。加强与娱乐经营场所的沟通与联系,通过走访调研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帮助企业共同度过市场疲软难关。国有文化经营单位要创新经营理念,优化管理手段,实现国有资产平稳健康发展。 着力扶持体育产业繁荣发展。积极贯彻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试用)》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开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结合余姚实际,重点扶持大岚镇第九洞天大穿越和鹿亭乡白云桥户外营地等品牌户外体育项目,大力支持健身跑、健身走、自行车、水上运动、登山攀岩等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推动全市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提升体育彩票网点软件和硬件设施,试行体彩奖惩机制。 五、抓好机关内部建设工作,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做好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建立机关党支部基础台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后备干部特别是第二批中青年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创作并配送一批廉政文化主题的文艺作品,配合做好王阳明故居创建国家级廉政教育基地工作。做好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加强“阳光工程”执行情况、作风建设、工程管理、公务接待等工作的专项检查。 余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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