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规范性文件 > 2011
索引号: 002972698/2011-0003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件编号: 余政办发〔2011〕194号 生成日期: 2011-10-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
统一编号:
BYYD01-2011-0033 有效性: 失效
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余姚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余姚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余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甬党办〔2011〕26号),设立余姚市统计局。市统计局是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承接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宁波市政府下放给县(市)政府具体实施的相关事项。
  (二)加强服务业、能源、科技统计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对本市的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的职责。
  (四)不再承担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宁波及本市政府公布取消的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依照国家、省和宁波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性的统计改革方案、统计工作规定、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指导本市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管理全市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
  (二)根据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本市统计工作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和市情市力普查;组织协调本市的社会经济调查工作;审查本市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四)搜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和市外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依照规定向全市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并提供有关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建立和完善统计信息发布制度;规划、管理和协调全市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组织社会经济发展评价。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市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七)组织指导统计工作基础建设和实施统计单位登记制度。
  (八)组织指导全市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实行统计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九)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统计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行政工作;组织实施局机关、所属单位和协助管理单位的政治思想教育、党群工作,指导统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按管理权限管理局机关、所属单位和协助管理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及工资,组织实施目标管理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草拟重要的统计工作文件,承办全局性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财产、接待等后勤工作。
  (二)综合核算科
  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建议;对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中、长期目标及政策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宏观决策咨询建议;组织实施全市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管理发布全市宏观统计数据,综合评估、审核重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依法对外提供各类统计服务和统计数据;组织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定期整理、编辑、提出社会经济统计资料及其市外对比资料;组织指导全局重点统计分析课题研究和统计分析报告审核评比工作;组织指导有关基层统计的基础工作;组织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生产总值核算,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进行综合平衡分析;组织开展工资统计调查;组织开展城乡标准划分调查工作;组织管理统计标准和经济、社会统计调查方法,研究改进统计调查方法;组织实施全市农村社会经济和人口、劳动力、行政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准确、及时、全面搜集整理和提供农村社会经济、人口、劳动力及其就业状况、粮食、畜禽、农村市场的统计数据;组织指导农村基层统计的基础工作。
  (三)法规教育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监督管理全市统计法制建设,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办统计听证、行政复议和应诉以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来信来访;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认定和职务评聘工作;规划、组织专业统计人员业务教育培训工作,管理专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组织制定和审核全市统计调查项目;负责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基本单位统计登记工作和管理基本单位名录库;组织实施全市科技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科技进步、社会发展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工业投资与能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工业、原材料、能源统计调查,准确、及时、全面搜集整理和提供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等统计数据,以及社会原材料和能源生产、消耗、库存的统计数据,考核工业经济效益;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准确、及时、全面搜集整理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工业、能源等基层统计的基础工作;实施重点企业监测、企业集团调查、企业景气调查和小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等经常性调查项目,承担上级业务部门及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和分析研究工作。
  (五)服务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和其他服务业等统计调查,准确、及时、全面搜集整理和提供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和其他服务业等生产经营活动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基层服务业统计的规范化工作;监督管理本市的服务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对整个第三产业的监控、调查、评估和分析。
  四、人员编制
  市统计局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统计师1名;中层干部职数8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下载相关附件:194.TIF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