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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11-0002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件编号: 余政办发〔2011〕174号 生成日期: 2011-10-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
统一编号:
BYYD01-2011-0013 有效性: 失效
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余姚市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余姚市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甬党办〔2011〕26号),设立余姚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承接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宁波市政府下放给县(市)政府具体实施的相关事项。
  (二)不再承担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宁波及本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交通管理中对侵占城市人行道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职责划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宁波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落实全市公安工作。
  (二)负责对各类刑事案件、经济案件、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查和禁毒、缉毒等工作,协调跨地区和涉外案件的侦破。
  (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四)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以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组织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五)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查处交通肇事案件,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实施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等工作。
  (六)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八)负责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负责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预审工作和看守所、拘役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一)指导和监督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设7个职能科室,12个直属机构,22个派出机构: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挂指挥中心、情报信息中心牌子)。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研究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对策;负责重要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上报;协助局领导指挥、协调公安工作和警力调集;负责“110”接警并下达处警指令;协调处理局机关的有关事务;起草和审核文件、会议报告;负责全局明传、密传电报传真等工作;负责公安业务数据统计、文秘、保密、史志、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民警、职工的考核;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
  2.政治处。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制定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掌握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研究公安队伍建设特点、规律、对策;组织规划民警的政治教育、学历教育、岗位培训、警衔晋升培训;组织开展立功创模活动和评优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和人民警察录用、人民警察警衔授予的呈报工作;负责任免、调配、工资、福利、保险、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队伍建设的文件和会议报告;做好政工文书、统计等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妇女、前卫体协的日常工作。
  3.后勤科。
  负责全市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经费的计划、申报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公安车辆、通讯设备、办公用品以及公安专用器材、警械的规划、选型、购置、配发;负责公安车辆的维修、保养、审验和牌照申领;负责全局驾驶员的管理工作;负责人民警察服装、警衔标志的计划、申领、发放;负责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宿舍和办公设备、水电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其他警务保障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4.科技信通科。
  负责全局计算机通信和信息系统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有线、无线通信等工作;负责全市治安动态监控系统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公安科技项目的申请、申报、开发、设计等;负责全警科技和信息化知识及基本技能的普及与培训等工作。
  5.出入境管理科。
  负责办理公民因私出国(境)的有关申报手续;负责港、澳、台同胞以及外国人来姚居留、旅游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对临时来姚的华侨、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的临时住宿登记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各种涉外案(事)件。
  6.行政审批科。
  负责特种行业、公共安全、危险物品、户籍管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和机动车临时特许通行、运载超限物品通行等行政许可,以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等工作。
  7.余姚市拘留所。
  负责对违法人员执行治安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对被拘留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深挖违法犯罪工作,预防和发现违法犯罪;保障行政拘留所安全;保障被拘留人员在拘留期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直属单位
  1.警务督察大队。
  根据《人民警察督察条例》和公安机关纪律条例,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督察。根据上述职责,内设综合室、督察中队、指导中队。
  2.法制大队。
  负责规划全市公安法制工作,组织民警的法制培训,搞好普法教育;统一管理法律文书、统一案件出口、统一承办对外法律事务;负责全市公安行政、刑事执法的指导和对执法违法案件的监督纠正;负责复杂的刑事案件及经侦、禁毒、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限制人生自由,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类案件、行政案件的定性;负责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承办公安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审核和草拟局有关涉及法制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等工作。根据上述职责,内设综合室、案件审核中队、执法监督中队。
  3.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搜集、处理全市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负责侦查由公安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事件;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根据上述职责,内设综合室、一中队、二中队。
  4.治安大队。
  贯彻实施治安管理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有关治安管理的措施;掌握全市社会治安动态,协调和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查处各类治安案件;承办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指导派出所办案;做好内部单位及大型会议、文体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集会、游行的审核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管理群防群治队伍和保安人员;指导和协调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推进社区警务和区域警务建设;负责户政管理和人口统计;负责暂住人口治安管理;做好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针对危害社会秩序的突出问题组织查禁打击;负责本市境内湖泊河流的水上治安管理工作。根据上述职责,内设综合室、行动中队、管理中队、基础中队、内保中队、机动中队、保安管理中队。
  5.刑事侦查大队(挂“余姚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余姚市公安物证鉴定室”、“浙江省余姚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牌子)。
  掌握、分析全市刑事犯罪活动情况和刑事犯罪规律,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承担刑事案件的侦查和预审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反恐怖工作。根据上述职责,内设综合室、重案中队、技术中队、情报中队、信息中队、预审办案中队、反盗抢中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视频技术中队。
  6.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掌握、分析全市经济犯罪动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负责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指导、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工作。根据上述职责,内设综合室、一中队、二中队。
  7.禁毒大队。
  负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和涉毒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和协调本局其他科、所、队侦办的毒品案件;负责对全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使用单位以及管理、使用、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的监督;负责缉毒特情的物建、管理;负责对缉毒情报信息的收集、查处;掌握全市毒品犯罪案件及吸毒、戒毒人员情况,并提出相应对策;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创建无毒社区。根据上述职责,内设综合室、一中队、二中队。
  8.网络警察大队。
  负责互联网信息巡查、发现、研判、处置;负责交互式网站管理、网上重点人员的管控;负责上网服务场所、互联网联网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基础数据采集,专线联网单位审计系统落实,重点单位的安保工作;负责涉网违法犯罪案件侦查和利用网络侦查措施和手段配合其它警种破案追逃等工作;负责利用网络技术和攻防手段,获取情报信息进行综合研判,以及电子数据取证勘查等工作。根据上述职责,内设综合室、舆情处置中队、基础管理中队、行动技术中队、情报分析中队。
  9.巡特警大队。
  负责城区主要街道的治安巡逻,开展巡察盘查;接受指挥中心指令,阻止和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救援群众危难;制止和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和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各类街面犯罪活动;负责公共交通场站和公交线上的治安管理;负责指导、督促城区民防队伍的治安巡逻工作;负责全市治安岗卡点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上述职责,内设综合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挂公交派出所牌子)。
  10.监所管理大队(挂余姚市看守所、余姚市拘役所牌子)。
  承担对刑拘、逮捕人员、拘役犯、短刑犯的羁押、看守、管理、教育任务;开展对在押人员的政治攻势,深挖犯罪线索;负责监所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修工作;负责监所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根据上述职责,内设综合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11.交通警察大队(挂公路巡逻民警大队牌子)。
  负责交通秩序的管理和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分析交通安全形势,研究提出对策;搞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全市车辆、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和年度审验工作;负责汽车牌照的审核和两(三)轮摩托车、农用车、非机动车的牌证核发、迁移过户、档案管理;负责交通肇事案件的办理。根据上述职责,内设综合室、政工监察室、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中队、秩序管理中队;下辖江南中队、江北中队、临山中队、泗门中队、低塘中队、马渚中队、丈亭中队、陆埠中队、梁弄中队。
  12.协辅警管理大队。
  综合管理协辅警队伍,负责确定协辅警职责、服装标识及薪酬标准,负责协辅警队伍的抚恤补助、招聘、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和核发工作证件等工作。根据上述职责,内设综合室、管理中队、培训中队、保障中队。
  (三)派出机构
  梨洲、兰江、凤山、阳明、黄家埠、临山、泗门(增挂泗门分局牌子)、小曹娥、朗霞、低塘、牟山、马渚、丈亭、三七市、河姆渡、陆埠、大隐、梁弄、鹿亭、大岚、四明山和公交派出所等22个派出所。
  负责收集影响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的敌、社情动态和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不安定因素的处置、化解工作;负责对常住人口、重点人口、暂住人口以及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市场、繁华地区等的治安管理;依法对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行管理;严密阵地控制,大力物建、使用治安耳目力量;做好对辖区重点地区、安全村(居)、安全单位和无毒社区创建;宣传、发动和组织群众,建立健全治安会、民防护村队等组织,组织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报案,保护案件现场,提供有关线索,积极查破案情明确的一般刑事案件;承办治安部门管辖的部分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负责辖区消防安全监督;协助上级公安机关侦破重特大案件,及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提供各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服务。
  警务督察大队、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网络警察大队、巡特警大队、监所管理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协辅警管理大队的级别均为副科(局)级,其它科(处、室、所)、派出所以及12个直属大队内设和下辖的科、室、中队、所的级别均为正股级。
  四、人员编制
  市公安局行政编制893名,其中:局长1名,政治委员1名,副局长5名,副政治委员(兼纪委书记)1名;政治处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条件可按副科(局)级干部配备;直属大队大队长各1名,政治教导员各1名;城区四街道、泗门派出所教导员待遇享受问题仍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中层干部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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