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余姚市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余姚市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浙食药监〔2011〕7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目标,坚持监管指导与企业争创相结合、分类指导与分级联创相结合、逐步推进与整体创建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提升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创建活动,到2013年底,达到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标准,并通过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审验收。 二、工作任务 (一)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各行政村(居委会、社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主要餐饮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二)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协管机制。健全完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并配备工作人员,各行政村(居委会、社区)配备食品安全信息员。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居委会、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将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纳入工作内容,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资料和台帐。 (三)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管理。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申报指导制度,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和指导工作,加强农村厨师的培训和管理。全面实行农村厨师登记制度,农村厨师食品安全培训率以及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均达到90%以上,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率达到100%。 (四)开展餐饮企业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按照“依法行政、全面覆盖、公开透明、量化评价、动态监管、鼓励进步”的原则,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完成首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工作,对所有持证餐饮服务单位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指导督查,不断提高量化等级,B级以上达到30%以上。在大型餐饮业、学校食堂、集体配送单位推行“五常法”管理,建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五)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单位创建,引领餐饮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六)深入开展“十万学生饮食安全工程”。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的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餐饮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市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符合食品安全规范要求;食堂食品和食品原料可追溯率80%以上;在全市学校食堂推广“五常法”管理,A级食堂全面实现“五常法”管理;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不少于2个课时。在春秋季开学、中高考前等时间节点,联合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消费环境专项检查。 (七)深化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治理。采取堵疏结合、分类监管等措施,以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餐饮单位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为重点领域,以食用油、肉类、火锅底料、食品添加剂、餐厨废弃物管理等为重点项目,以节假日、重大活动保障等为重点时段加大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力争在示范创建中合格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继续加强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餐饮食品案件查处力度,坚决取缔无证餐饮单位,规范餐饮服务企业经营行为。 (八)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力度。落实餐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项目,提高食品抽检的针对性、代表性、实效性。全年完成食品定量抽检700批次,现场快速检测2000批次,餐具检测700批次,餐饮食品及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九)强化餐饮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及投诉举报工作。建立健全市、镇、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体系,制定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和处置得当,报告率和及时处置率达100%,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接报网络和有奖举报制度,完善投诉举报接报处置流程,实行投诉举报首问负责制。 (十)加强餐饮安全科普宣教,增强人民群众的餐饮安全意识。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餐饮安全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为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5月—6月)。召开全市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动员会,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下设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会议、简报、宣传材料、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容,动员餐饮服务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支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营造人人关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6月—7月)。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评价验收细则,按照综合治理、注重实效、树立典型、以点促面、齐抓共建、整体提高的工作原则,采取“打、堵、防”相结合的综合措施,突出重点区域、关键环节、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严把“进货源头、市场准入、加工操作、餐饮具消毒”四个关键环节,全面提高“企业主体、部门监管、消费者安全”三个意识,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共同做好学校示范食堂、建筑工地示范食堂、旅游景点餐饮示范店、农家乐餐饮示范店的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三)迎检准备阶段(2013年8月—9月)。完成示范市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认真总结全市创建工作的特点和主要成效,对创建工作开展自查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使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各项指标达到示范市标准。同时,做好接受考核验收的其他各项准备工作,接受宁波市初评考核。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10月—11月)。巩固创建成果,落实整改要求,通过省级示范市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把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任务,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创建工作标准和要求,成立创建机构,制订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创建任务。 (二)注重实效,大胆创新。结合本市实际,积极创新示范创建的方式方法,把握示范创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及时研究解决示范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示范创建向纵深发展,确保示范创建取得实效。 (三)典型带动,整体提高。通过示范创建活动,将一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高的乡镇(街道)和餐饮服务单位向社会进行宣传展示,促使全市的示范创建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展起来,切实发挥餐饮安全示范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1. 余姚市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计划 2.余姚市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余姚市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 工作计划 时间安排 主要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5月—6月) 明确工作任务,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2.制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3.制订创建工作实施计划。 4.召开动员大会。 食品药品监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5.向餐饮服务企业发放创建标准。 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6月—7月) 按照创建标准,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集中整治,规范其食品安全管理状况。 1.6月份完成以下工作: (1)示范街、示范单位的动员培训,推行五常法管理工作,餐饮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并进行现场指导督促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2)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协管员开展示范市考核细则、档案资料整理指南等培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各村(社区)的食品安全信息员开展培训,并与各行政村(居委会、社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3)开展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对厨师进行培训体检,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的申报和指导工作。 (4)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无证餐饮及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 (5)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联合开展景点餐饮单位、农家乐、涉旅餐饮单位的专项整治。 (6)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局联合开展“十万学生饮食安全工程”。 (7)全面完成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公示。 (8)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住建局联合开展建筑工地食堂整治,规范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 (9)工商余姚分局、城管执法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局联合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专项整治。 (10)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餐饮安全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 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6月—7月) 按照创建标准,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集中整治,规范其食品安全管理状况。 2.7月份完成以下工作: (1)继续推进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提高餐饮服务单位整体水平,确保辖区持证餐饮单位切实达到创建标准。 (2)完成对示范街、示范单位的自查评分,对不符合创建条件的单位督促整改。 (3)初步完成示范市创建工作的资料收集。 (4)按上级标准配备餐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 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 迎检准备阶段(2013年8月—9月) 开展巡回检查,巩固创建整治成果,整理相关资料,形成检查材料。配合上级部门完成考核验收任务。 1.对辖区持证餐饮单位开展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处理问题。 食品药品监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收集、整理、汇总创建工作所需要的各类档案材料。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3.加大巡回检查力度,接受创建领导小组临时工作调度。 食品药品监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提交迎检档案材料。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10月—11月底) 巩固创建成果,争创省级示范市。 1.继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整治,提升餐饮食品安全水平,接受省级示范市的验收。 2.接受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验收。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附件2 余姚市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为能 副组长:姚核军(市府办)、陈建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成 员:柳科(市委宣传部)、汪新华(市委政法委)、周丽芳(市农办)、周益忠(市财政局)、郭磊(市公安局)、周金灿(市安监局)、林国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宋叶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马骎(市环保局)、沈权(市规划局)、徐利明(市城管执法局)、俞永裕(市农林局)、邹均孟(市商务局)、李吉达(市法制办)、吴清波(市旅游局)、吴文(市教育局)、鲁建忠(市卫生局)、诸仲玖(市政府督查室)、李敏(工商余姚分局)、严定汉(市总工会)。 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陈建华兼任办公室主任,林国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8日印发 下载相关附件:76.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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