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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13-1936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政办发〔2013〕12号 生成日期: 2013-0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和元宵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春节和元宵两个传统节日即将到来,野外用火将会明显增多。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坚决遏制火险高发态势,强化各项预防措施,确保全市人民平安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
  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领导,明确任务,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全面落实森林消防安全责任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要抓紧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两节”期间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第一件大事、第一位任务、第一项职责来抓。认真落实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做到层层落实、层层细化,切实抓好各项措施在村、组、农户的落实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
  坚持以“关注森林消防,共建生态文明”为主题,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和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大力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火制度的宣传教育。要针对以往诱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因素,加强教育,强化管理。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派出人员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检查、指导工作,帮助基层落实防、扑火各项措施。镇、村二级要充分利用标语、横幅、警示牌等宣传形式以及发挥护林巡查队、学生呼喊队的作用,对散坟集中区域和上坟祭祖的群众密集地段,要及时进行排查分析,并有针对性地增派人员到实地呼喊宣传。
  三、加强应急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只有高度戒备、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小火当作大火打,确保火不过夜,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为此,各地要切实做到“五落实”。一要落实好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情要按照预案快速出动。二要落实好扑火队伍。森林消防队伍都要靠前驻防、整装待命;接到火情后,要快速出动,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三要落实好扑火物资。抓紧检修扑火机具,补充物资装备,加强车辆和通信设备管理,保证好用、管用、够用。四要落实好扑火责任。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有关领导靠前指挥,及时建立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扑火前线指挥部,对扑火救灾实行统一领导,分区段、分火场层层落实责任,使各方参战力量形成合力;要综合考虑火场各项因素,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做到“扑明火、清余火、看火场”环环相扣,迅速彻底扑灭火灾。五要落实好安全措施。把居民区、危险品仓储点等重要部位作为战略保障重点,提前采取安全措施;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扑火安全保障,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坚决避免发生火烧连营和群死群伤现象。
  四、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地要坚持节日期间森林消防 24 小时值班制度,做到车辆落实、专车专用、人员到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除及时组织扑救外,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值班室〔联系电话:62816939(12119)、62817053〕,不得迟报、漏报、瞒报,确保信息畅通。请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值班表于 2013年 2月5日前报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局,联系人:周伟军,联系电话:62835351、13626838086),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节前将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余姚市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值班表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30日    

附件

余姚市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值班表


  单位: 值班电话:
  时间 值班安排
  乡镇(街道)
  领导姓名 手机号码 值班人员姓名
  2月9日
  (廿九)
  2月10日
  (初一)
  2月11日
  (初二)
  2月12日
  (初三)
  2月13日
  (初四)
  2月14日
  (初五)
  2月15日
  (初六)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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