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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13-19358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政办发〔2013〕14号 生成日期: 2013-02-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3年度余姚市第一批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深化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全面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余姚市环球经贸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宁波晶晟传动带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列为2013年度余姚市第一批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现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必须高度重视重大大灾隐患单位的消防整治工作,明确责任,督促整改单位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并加快组织实施。在整改过程中,对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和部位,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加强值班看守,确保万无一失。隐患整改单位要确保在今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对防护和整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相关部门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认真督办,抓好落实。督办工作由市公安局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承担。各督办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督办部门和人员,督促检查整改单位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各项措施、方案以及具体实施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整改完毕后,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进行验收并上报验收结果。
  三、强化管理,健全机制。公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实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是我市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排查,抓住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努力消除火灾隐患。


  附件:2013年度余姚市第一批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基本情况表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1日    

附件

2013年度余姚市第一批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基本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 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 整改期限 督办单位
  1 余姚市环球经贸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余姚市南滨江路111号 郑柏权 疏散指示标志损坏超过30%;
  水泵房喷淋泵不能正常使用;
  安全出口上方安装卷帘门、安全出口设置栅栏 2013年9月30日 市公安局
  梨洲街道办事处
  2 宁波晶晟传动带有限公司 余姚市马渚镇大施巷村 叶田 丙类厂房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2013年9月30日 市公安局
  马渚镇政府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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