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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13-1932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政办发〔2013〕9号 生成日期: 2013-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余姚市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2013年余姚市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9日    

2013年余姚市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激发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全社会力量参与投资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大投资工作力度,加快优化投资结构,扩大有效投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引导和扩大社会投资,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确保我市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促进全市经济平稳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一)考核范围。考核范围为全市投资额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投资项目统计原则上按投资主体划分,即“谁主管、谁投资、谁统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余姚工业园区管委会统计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及所辖区域内社会投资项目(不包括房地产投资),市直有关部门统计本部门负责实施的投资项目。
  (二)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余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余姚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实施投资和牵头投资工作的市直有关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为基础设施投资牵头责任部门,市农林局、市统计局为农业投资牵头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为工业投资牵头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统计局为现代服务业投资牵头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统计局为房地产开发投资牵头责任部门。余姚工业园区管委会与朗霞街道办事处合并考核,余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参照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考核。
  二、考核目标和指标分解
  以201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为基数,结合2013年投资总体计划及已落实用地指标数量情况,综合测算确定的全市预定目标作为考核指标。
  三、考核方式
  (一)基础分。对考核对象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采用年终评分办法,考核设100分制,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基本分40分、社会投资基本分40分、政府投资基本分20分。
  1.固定资产投资总量计分方式。(1)对完成当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量考核目标的,得基本分40分,每超1000万元或每超3%加0.5分(按加分高者计),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2)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考核目标且高于95%的(含),以40分为基准分,每低1000万元或每低1%扣1分(按扣分低者计)。(3)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足考核目标95%的,不得分且取消投资考核工作经费。
  2.社会投资计分方式。社会投资即除政府投资以外的投资额。(1)对完成当年度社会投资考核目标且完成工业投资考核目标的,得基本分40分,每超1000万元或每超3%加0.5分(按加分高者计),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2)对完成社会投资额低于考核目标但高于95%(含)且完成工业投资考核目标的,以40分为基准分,每低1000万元或每低1%扣1分(按扣分低者计)。(3)对完成社会投资额低于考核目标但高于95%(含),且未能完成工业投资考核目标的,减半计分。(4)对完成社会投资额不足考核目标95%的,不得分。
  3.政府投资计分方式。政府投资即各级政府投资的投资额。(1)对完成当年度政府投资考核目标的,得基本分20分,每超1000万元或每超3%加0.5分(按加分高者计),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2)对完成政府投资额低于考核目标任务且高于95%(含)的,以20分为基准分,每低1000万元或每低1%扣1分(按扣分低者计)。(3)对完成政府投资额不足考核目标95%的,不得分。
  (二)附加分
  1.重大项目。重大项目是指列入2013年度余姚市重点工程实施计划、“六大百亿工程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项目,每列入一个加0.2分,项目不重复计分;对社会投资项目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20%(含)以上的,加0.2分。重大项目最高加5分。
  2.开工项目。2013年度新开工项目中,总投资额在1至5亿元的产业项目,每新开工一个加0.2分;总投资额在5至10亿元的产业项目,每新开工一个加0.5分;总投资额在10亿元及以上的产业项目,每新开工一个加1分。纳入全市开工计划并实现开工目标的项目,每一个加0.1分。参加全市集中开工仪式活动的项目,每一个加0.2分。开工项目最高加5分。
  3.项目管理。对本单位负责实施的重大项目,制定详细工作实施计划的,加0.2分;重大项目月度进展情况报送及时的,加0.3分;报送重大项目相关信息,并被《六大百亿工程深化年工作简报》录用的,每一篇加0.3分。项目管理最高加5分。
  (三)考核经费。考核经费按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余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余姚工业园区管委会和责任部门占70%,市固定资产投资牵头责任部门占30%的比例分配。考核工作经费由市财政预算安排。
  考核经费总额的计算方式为:考核经费总额=考核系数×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额× 每亿元经费补助标准。其中:考核系数=总得分/100;每亿元经费补助标准分三档:得分100(含)分以下的,按实际投资额的0.8万元/亿元计算;得分100(不含)分至120(含)分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万元/亿元计算;得分在120分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2万元/亿元计算。
  若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较大不稳定社会事件的,取消考核资格。
  四、考核方法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固定资产投资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分管负责人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林局、市商务局、旅游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组织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次年1月份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采用听汇报、查资料、项目抽查等形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三)市统计局按月统计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余姚工业园区的投资完成情况,并予以公布。考核数据以市统计局审定为准。
  (四)市统计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对相关项目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核实上报的投资额并作相应处理。
  五、有关说明
  (一)本办法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其中有关数据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负责提供解释。
  (二)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2013年余姚市固定资产投资考核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3年余姚市固定资产投资考核
目标任务分解表


  考核责任单位 2013年考核目标任务数
  考核目标任务数(万元) 增幅(%) 其中:工业投资(万元)
  梨洲街道办事处 127000 28.6 81000
  凤山街道办事处 96700 44.0 40000
  兰江街道办事处 95000 27.6 47000
  阳明街道办事处 140000 21.2 78000
  低塘街道办事处 102000 32.5 81000
  朗霞街道办事处 320000 33.3 210000
  临山镇政府 127000 24.0 110000
  黄家埠镇政府 86000 18.1 76000
  小曹娥镇政府 83300 22.5 71000
  泗门镇政府 325000 33.3 205000
  马渚镇政府 109000 27.5 85000
  牟山镇政府 32000 20.2 27000
  丈亭镇政府 80000 26.7 71000
  三七市镇政府 41900 12.3 37000
  河姆渡镇政府 30000 39.4 25000
  大隐镇政府 7000 20.4 6500
  陆埠镇政府 48000 16.9 25000
  梁弄镇政府 48000 38.3 6000
  大岚镇政府 2500 31.6 500
  四明山镇政府 4000 21.2 500
  鹿亭乡政府 900 50.0 500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66000 43.3 447000
  小计 2471300    
  住建局 278000 48.4 30000
  水利局 106000 33.0  
  交通运输局 123000 22.8  
  杭甬铁路客专余姚段指挥部 80000 -35.3  
  牟山湖休闲度假区管委会 25000    
  公安局 10000    
  卫生局 14000    
  供电局 20000    
  其他市辖单位 40000   40000
  房地产开发投资 1332700 9.9  
  合计 4500000 24.5 1800000
  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政府投资考核目标任务数以2012年实际完成的政府投资数上浮10%,社会投资考核目标任务数为2013年考核目标任务数减去政府投资考核目标任务数。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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