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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12-19258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政办发〔2013〕7号 生成日期: 2012-12-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临水临崖隐患整治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余政办发〔2012〕147号文件精神,我市从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1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5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根据余政办发〔2010〕146号文件精神,我市从2010年开始开展了为期三年的临水临崖隐患整治工作。为确保上述两项整治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近期市安委办将组织市直有关部门人员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临水临崖隐患整治工作开展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时间
  2013年1月30日至2月28日。每个单位的考核验收时间一般为半天。
  二、考核验收内容
  (一)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有关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中的组织部署、动员发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车辆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急需解决问题措施落实等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二)对余政办发〔2010〕146号文件中明确的310公里乡村道路临水临崖隐患路段和全市城乡公交线路临水临崖隐患路段整治情况进行验收。
  三、考核验收方式
  本次考核验收采取台账资料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对有实地检查项目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部门,由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4个部门的相关人员分两组进行考核验收(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附件)。每组在确定考核验收时间后,由联络员提前通知被考核验收单位。
  无实地检查项目的单位要求在2月22日前,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市安委办(联系人:朱海浚,联系电话:62765281)。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交通运输局要准备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相关台帐资料。在对各乡镇、街道的实地检查中,考核验收组要求检查1处以上在此次专项整治期间完成整改的道路安全隐患点段,抽查1条主要道路、1个行政村和1家200人以上企业的交通安全宣传情况;对余政办发〔2012〕147号文件附件中明确的急需解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要进行实地检查。
  (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已整治临水临崖隐患路段安装的钢质防撞护栏质量进行验收把关;对经验收合格的临水临崖隐患整治路段,相关乡镇、街道要提供招投标文件、工程合同、经费投入依据等相关印证材料,市财政局按照余政办发〔2010〕146号文件规定兑现奖励经费。
  (三)对未按期完成整治的临水临崖隐患路段,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须书面说明未完成整治原因和下步整治打算。


  附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临水临崖隐患整治考核验收工作安排表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9日    

附件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临水临崖隐患
  整治考核验收工作安排表
  

类别
  分组 考核验收组成员 考核验收单位
  组长 成员
  第一组 章国庆 陈冠民
  杜世明
  康小兵
  钟春东★ 阳明街道、兰江街道、朗霞街道、临山镇、牟山镇、马渚镇、丈亭镇、大隐镇、陆埠镇、鹿亭乡、四明山镇、市经济开发区
  第二组 周金灿 应悠文
  毛忠立
  财政局1人
  朱海浚★ 凤山街道、梨洲街道、低塘街道、泗门镇、黄家埠镇、小曹娥镇、三七市镇、河姆渡镇、梁弄镇、大岚镇、市交通运输局
  注:带★为联络员,负责做好日程安排、人员联络、车辆落实等工作。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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