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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13-1931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政办发〔2013〕4号 生成日期: 2013-0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2013年春节运输工作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6日结束,共计40天(节前15天,节后25天)。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做好201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13年春运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人民欢度新春佳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春运工作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体现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春运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组织协调难度较大,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从建设美丽富裕幸福余姚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按照“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春运工作指导原则,加强领导,扎实做好春运各项准备工作。
  为统一指导和协调春运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交通运输、公安、安监、城管执法、人力社保、总工会、海事、旅游、民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春运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抽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参加。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务必在春运前调整到位,相关办事机构人员也要同步落实到岗到位,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经费等应予以支持和安排;春运工作领导机构人员、联系人及值班电话于1月22日前报市春运工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做好春运工作。
  二、以客为主,科学合理安排运力
  新交通规则的实施给运输组织带来了一定影响,对今年春运是一场严峻的考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要根据今年春运节前客流高度集中的特点,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加强与春运领导机构及铁路、交通部门的沟通联系,以便及时做好运力安排和运输组织,确保农民工有序流动。要提前做好旅客流量、流向、流时的预测,加强实时监测分析,根据客运需求,科学安排运力,尽可能满足旅客出行需求。
  交通部门、各运输企业要周密安排,组织充足的运力投入春运,特别是在春节前后的客流高峰期,要加强运力的调度,完善和启动应急疏运方案,及早落实足够疏运运力,并根据客流变化,随时启动应急机动运力,疏导春运旅客;要保证运营车辆的正常运营,根据客流量,科学合理做好车辆和班次的调整工作。人力社保局要做好民工客流的监控工作,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掌握本地外来民工的情况,对民工集中的企业,要做好民工有序返乡工作。
  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整治运输市场的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运输市场环境。要根据有关法规,严格执法切实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监管,确保春运工作有序进行。
  三、落实措施,强化春运安全管理
  今年春运不可预见性因素增加,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层层分解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抓好春运安全工作,完成春节旅客运输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方针,履行安全职责,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好安全措施和责任。春运开始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全面的春运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道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针对道路安全形势严峻的局面,要加强车辆超载超限的检查。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消除事故隐患,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确保客运安全。对容易诱发重大恶性事故的严重超载行为,公安、交通部门要继续联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严厉打击和防范。继续在329国道设立春运检查服务站,实行24小时服务。严禁非法改装车载客,客运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超过核定人数以上的客车按照有关法规要加大处罚力度,并坚决实行卸客转运,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严禁只罚款、不分流。运输管理部门要落实驳运车辆,及时分流旅客。
  加大道路、桥梁和航道畅通保障力度,做好道路安全标志标线等设施的完善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要对事故多发地段进行整治,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春运期间,一般施工路段应停止施工,确实不能停工的要设置指示标志或安排专人指挥,确保双向通车。城管部门要对设在城市道路和交通主要干道的摊贩和马路市场,采取措施加以整治;遇冰雪恶劣天气要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城区道路畅通。气象部门要认真做好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为春运提供准确的气象服务。电力管理部门要保障客运站、售票点等重点部门的电力供应。运管部门对客运站场要加强安全门检制度,社会停车场、临时站点由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派专人进行监督检查。
  四、完善预案,加强应急措施落实
  为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春运期间不确定性事件的发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降低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有序进行,各单位要总结以往突发事件处置经验与教训,积极制定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防范能力,积极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一旦发生运力大幅下降、客流骤增、恶劣天气造成旅客大量滞留等突发事件,要针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尽快恢复运输秩序。公路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及时启动安全防范方案,确保公路畅通;运管部门要随时处置恶劣天气造成的旅客滞压、严重交通事故的旅客疏运,提前做好应对城区客运站周边道路拥堵后造成的发班不正常状态的处置措施。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储备一定的应急运力和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以备急需。
  五、以人为本,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各相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树立以人为本、和谐有序的服务理念,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活动,切实提高对旅客的服务水平。各运输单位要定期或提前公告节日期间的运输信息;要合理增设售票网点,延长预售和售票时间,为旅客提供客运服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运输正点率,发生客班延误时,要妥善处理和安置旅客。遇有恶劣天气运输工具无法正常运行时,主动做好服务和解释工作。并组织志愿者到主要客运场站,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春运志愿者服务,为返乡旅客提供关爱服务。运输管理部门要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接受旅客和媒体的批评监督;对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要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切实保障广大旅客、运输企业的合法权益。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改善运输秩序,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六、营造声势,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春运期间,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春运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春运动态,通过网络、简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并及时报道春运中涌现出来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为春运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对春运工作的监督作用,及时纠正春运中出现的违规现象。
  各场站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发布运力状况、售票方式,方便旅客调整出行方式,引导旅客有序出行。要加强对旅客出行安全常识的宣传,使旅客自觉乘坐正规客车,掌握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并协同监督驾驶员行为。
  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春运的统计工作,确保春运统计的准确性、及时性。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并于3月4日前书面上报市春运办。
  市春运值班电话:62782200、62782211(传真)。
  春运办地址:南雷南路388号交通大楼二楼。


  附件:余姚市2013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机构成员名单及下设机构成员名单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16日    

附件

余姚市2013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及下设机构成员名单


  组 长:范焕平
  副组长:茅建刚(市政府办公室)、
  成 员:褚立军(市交通运输局)、章国庆(市公安局)、徐建铃(市人力社保局)、周金灿(市安监局)、徐利奎(市城管执法局)、朱月娟(市民政局)、杨岳林(海事余姚办事处)、严定汉(市总工会)、万宁姚(市气象局)、倪定华(市住建局)、李敏(工商余姚分局)、吴清波(市旅游局)、史荣伟(铁路余姚站)、冯建红(市交通运输管理所)舒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褚立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舒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张剑森(市交通运输局)、冯建红(市交通运输管理所)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交通局内(南雷南路388号)。联系电话:62782200、62782211。
  安全组设在公安局交警大队,陈冠民任组长,应悠文、舒斌任副组长,办公室地点在交警大队内。联系电话:62866696。
  运输组设在交通运输管理所,冯建红任组长,姜军山、郑树明任副组长,办公地点在交管所内(南雷南路388号)。联系电话62782302。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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