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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12-19549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政发〔2012〕22号 生成日期: 2012-03-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度粮食订单签订工作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稳定和发展我市粮食生产,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强政府对粮食的宏观调控力度,根据宁波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 2012年度粮食订单签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粮食订单收购和价格补贴政策依据
  按宁波市有关政策执行,并实施国家最低价收购政策。
  二、粮食订单计划数量
  根据2009年、2010年、2011年三年早晚稻及小麦订单平均数为依据,考虑到各种因素,确定今年全市早稻订单计划数29257吨,晚稻订单计划数15966吨,小麦订单计划数6902吨。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在不突破计划数的前提下,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村与村之间可作适当调整(订单计划数见附件)。
  三、切实加强粮食订单签订工作
  做好粮食订单落实不仅是粮食部门的工作,也是当地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做好今年粮食订单的落实工作,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市政府下达的订单指标落实到村,再由村按实际种植情况落实到户。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要提供有关粮食订单资料,发放订单清册。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召开粮食订单落实工作会议,统一思想,熟悉掌握落实粮食订单的相关政策,各村要选派责任性强的同志,按规定测算填写到户订单清册,并与粮食部门在操作业务上进行沟通。
  四、工作要求
  (一)注意事项
  1.确保20亩以上种粮大户订单的数量(20亩以上大户的确定,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农林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2.确保粮食订单数量、种植面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防止没有种植面积的农户挂空订单;
  4.防止小麦与早稻谷重复订单;
  5.防止土地流转等原因双叠订单;
  6.防止村级截留,订单数量要及时分解到户;
  7.对种植面积不足1亩的今年不列入订单数量;
  8.由于粮食部门收购已采用了电脑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在粮食订单落实时应填写农户与本人相一致的身份证号及农村合作银行的帐号。
  (二)时间要求
  粮食订单落实工作从2012年3月中旬到4月上旬结束。因此项工作时间紧、范围广、户数多、要求高、工作复杂,希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要作为近期的重要工作来抓,集中精力做好这项工作。4月上旬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订单数量汇总后送当地粮站,粮食部门根据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到户订单情况,经审核后填写售粮卡,4月中旬把售粮卡发放到户。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粮食订单落实工作,并切实加强服务力度,确保有意愿售粮的农户享受到粮食订单政策的优惠措施。


  附件:余姚市2012年粮食订单计划落实数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余姚市2012年粮食订单计划落实数

  单位:吨
序号 乡镇(街道) 小麦计划落实数 早稻计划落实数 晚稻计划落实数
  1 梨洲街道 16 133 86
  2 兰江街道 1102 373
  3 凤山街道 48 153 181
  4 阳明街道 294 1021 1243
  5 马渚镇 214 9536 4512
  6 牟山镇 18 3155 1511
  7 泗门镇 522 1322 1672
  8 丈亭镇 26 28  
  9 三七市镇 190 2979 172
  10 河姆渡镇 22 526 341
  11 临山镇 404 1417 667
  12 黄家埠镇 958 3014 1274
  13 低塘街道 818 286 595
  14 朗霞街道 2550 2119 1500
  15 陆埠镇 642 1779 1114
  16 大隐镇   59 58
  17 梁弄镇   620 428
  18 小曹娥镇 180 8 239
  合计   6902 29257 15966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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