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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12-19515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政发〔2012〕7号 生成日期: 2012-0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补充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因新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和我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办法》(余政发〔2009〕116号),现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新增10项执法职能。即原由市规划局对违反规划管理、规划编制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职能划转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施(具体划转项目及法律依据见附件)。
  二、扩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范围。实施范围除原来的6个街道、余姚经济开发区和中国塑料城区域外,新增泗门镇、马渚镇、陆埠镇、梁弄镇的区域。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附件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13日印发


下载相关附件:7.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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