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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12-19539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政发〔2012〕91号 生成日期: 2012-1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余姚市“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现将《余姚市“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余姚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2日


余姚市“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规划
(2011-2015年)


前 言


  淘汰落后产能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是我们各级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快节能减排、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是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工业由大变强的必然要求。
  “十一五”期间,我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形成的倒逼环境,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探索具有余姚特色的转型升级之路。到“十一五”末,完成了全部小火电机组、不并网油机组、机立窑水泥工艺、以及大部分粘土砖瓦窑、部分小冶炼和不锈钢熔炼企业的整治提升,累计淘汰小冶炼企业47家,关停粘土砖瓦窑企业51家和不锈钢熔炼企业10家,淘汰小火电机组9.7万千瓦以及不并网发电设备3.01万千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实效。
  以上取得的工作成效,有力保障了余姚“十一五”期间工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取得的工作经验和建立的工作机制为全市“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进入“十二五”期间,我市工业经济发展处于加快推进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既面临着“调结构、保增长、控能耗、促增收”的重要任务,又面临着国内外市场变化以及资源、环境、要素制约的重重压力。淘汰落后产能有助于解决过度依靠消耗资源、牺牲环境推动工业发展以及产品低端化、产业“低小散”等问题,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腾出发展空间,使资源、能源得到更为高效、集约的利用,无疑是破解上述困局的对症良方。
  在此背景下,《余姚市“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规划》的编制也就成为当务之急。本规划是根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浙江省《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34号)精神,结合宁波市委印发《宁波市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专项行动方案》(甬党办〔2012〕33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余姚市淘汰提升落后产能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余政办发〔2011〕137号)实施要求以及余姚市淘汰落后产能的客观情况编制。本规划按照浙江省淘汰办《关于做好“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淘汰〔2011〕2号)具体要求,提出了余姚市“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的总体思路、预期目标、重点任务以及政策措施等。
  本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规划时间与省、市规划一致,规划范围为整个余姚市的行政区域。

目 录


  一、“十一五”以来淘汰落后产能基本情况
  (一)“十一五”完成的落后产能淘汰主要内容
  (二)2011年完成的落后产能淘汰主要内容
  (三)2011年以来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措施和成功经验
  (四)现在落后产能情况
  1.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概况
  2.其他重点淘汰落后设备情况
  二、“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一)“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面临的形势
  1.资源环境难以支撑发展模式
  2.产业结构进入战略调整期
  3.法规政策不完善、依据不足
  4.国家大力推进资源型产品的价税改革
  (二)“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存在的问题
  1.淘汰落后产能理念意识需深化
  2.淘汰落后产能执行标准需细化
  3.淘汰落后产能方式需创新
  4.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需完善
  5.淘汰落后产能后续工作需跟进
  三、“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淘汰落后产能总体思路
  (二)主要目标
  1.节能目标
  2.淘汰落后产能目标
  (三)重点任务
  1.亲和力实施10个行业的专项整治提升
  2.实施重点区域的整治提升
  3.主动淘汰七类落后设备
  4.主动规范提升“七低行业”
  5.按规定需淘汰其他落后产能
  四、“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的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分解落实目标
  (二)严格监督考核、实行严格问责
  (三)规范资金使用、加强财政监管
  (四)优化政府服务、强化淘汰指导
  (五)制定引导性、激励性政策
  (六)创新调节手段、促进落后产能淘汰
  附件:1.余姚市“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情况表
   2.余姚市“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表


  一、“十一五”以来淘汰落后产能基本情况
  “十一五”以来,我市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浙江省委和宁波市委的重大经济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六大联动,六大提升”总战略。既立足当前保增长,又着眼长远调结构,不断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坚持“保增长”和“调结构”二种方式有机结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构调整迈出实质性步伐。切实淘汰了一批能耗高、污染大、效益低的落后产能,促进工艺、装备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型工业化,保证了全市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特别是2010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宁波市出台了《关于完善节约用能合理用能科学用能管理和工作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按照“整治非法、淘汰落后、规范提升”的总体思路,强化产业转型升级倒逼机制,采取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集中开展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和生产工艺的专项整治活动,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成效进一步显现。
  (一)“十一五”完成的落后产能淘汰主要内容
  ——积极响应小火电机组关停任务。2007年,浙江省政府下达的 “十一五”期间小火电机组关停任务,明确提出要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淘汰所有中温中压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机组,拆除所有链条炉、抛煤炉和已建成热电厂集中供热区域内的所有分散小锅炉。根据以上文件精神,积极响应小火电机组关停行动,关停宁波舜江水泥厂4.3万千瓦的重油发电机组、宁波丰山发电有限公司5.4万千瓦的小火电机组,为宁波市完成省政府下达“十一五”小火电机组的关停任务做出了巨大贡献。
  ——超额完成不并网油机关停目标。2007年,原市经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全市不并网油机进行了系统的摸底,并召开要求相关企业关停不并网油机的专题促进会议。最终落实了关停任务,并到相关企业进行了不并网油机关停的核查工作。“十一五”期间,总共关停浙江舜宇光学有限公司等50家企业的不并网油机,合计设备容量3.01万千瓦。超额完成了不并网油机的关停任务,并通过了上级部门的验收。
  ——全面开展粘土砖瓦窑专项整治工作。2007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粘土砖瓦窑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余姚市政府专门出台《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粘土砖瓦窑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实施意见。
  “十一五”期间,市政府淘汰关停了余姚市东南山溪建筑材料厂等51家粘土砖瓦窑,共涉及100800万标准砖产能,年节约粘土量137万立方米。新建3家隧道窑企业获得浙江省墙改办颁发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
  ——积极淘汰不锈钢中频电炉。不锈钢行业曾作为全市的支柱产业,为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其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等问题日益凸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强节能降耗、增强可持续发展是不锈钢产业的必走之路。
  从2010年开始,坚持“淘汰一批、转型一批、升级一批”的原则,通过做强服务、引导创新、培养典型等措施手段,走出了一条颇具特色的不锈钢产业转型之路。“十一五”期间,市政府淘汰关停了余姚市韵升不锈钢制品厂等10家不锈钢企业,共涉及14.2万吨产能。
  ——大力整治小冶炼行业。2010年,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土法冶炼工艺必须淘汰关停。“十一五”期间,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了小冶炼行业的专项整治,累计淘汰关停了47家小型冶炼企业。
  ——全方位、多渠道推进淘汰落后技术设备。过鼓励节能技术改造和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能源审计、节能监察、能效对标、电平衡测试等各种渠道和措施,对企业中发现的能耗高、规模小、污染重、效益差的落后技术设备,督促企业进行改造和整改。
  “十一五”期间,圆满完成了宁波市下达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并为全市“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2011年完成的落后产能淘汰主要内容
  进入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的专项整治工作一方面继续在不锈钢和粘土砖瓦窑等行业深化,另一方面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展到铅蓄电池、小石棉、电镀等重污染行业。
  ——大力完成不锈钢产业整治工作。根据《余姚市不锈钢产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体布置要求,在淘汰关停不锈钢中频炉熔炼产能工作中,采取政策扶持、鼓励转型、搭建平台、加大招商选资力度等措施。2011年,全市又有18家不锈钢企业淘汰关停并成功转型,共涉及落后不锈钢熔炼产能13.005万吨。自2011年10月份起,对尚未淘汰不锈钢熔炼产能的企业按规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
  ——全力完成粘土砖瓦窑彻底整治。根据市粘土砖瓦窑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粘土砖瓦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乡镇(街道)抓紧对辖区内的应拆除粘土砖瓦生产企业进行专题再研究和再部署,通过与企业签订关停和补偿协议、限期停止生产、统一停止企业供电等措施,2011年全部完成7家粘土砖瓦窑关停任务。
  ——认真落实铅蓄电池生产专项整治。2011年,在宁波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严格按照省环保厅《关于严格执行铅酸蓄电池企业专项执法整治国家“六个一律”和浙江省“八个一律”要求的通知》的精神,深入开展铅蓄电池行业专项整治,2011年,全市43家铅酸蓄电池企业,全部予以转产或关闭,并安排专人进行巡查,防止违法生产死灰复燃。我市铅酸蓄电池行业整治工作得到了国家环保部、省政府的高度肯定。
  ——兼顾抓好其他落后产能整治。
  酸洗发蓝行业:2011年,陆埠水库上游洪山片酸洗发蓝行业取缔关停,余姚市精求机械厂等45家酸洗发蓝企业改造整治。
  电镀行业:根据《余姚市电镀行业进一步改造提升工作方案》的要求,2011年,47家电镀企业的手工线改自动线以及中水回用技术改造等整治工作已全面展开,到2012年2月前完成中水回用率达到50%,自动化率提升至98%以上的整治目标。
  印染行业:2011年,全市18家印染企业根据《宁波市污染行业环境整治及规划发展规定》的要求及各自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改,通过安装中水回用设施、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等措施。
  石棉制品行业:根据《关于余姚市石棉制品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2011年底,全市180家石棉企业全部按照要求执行关停决定。
  “十一五”以来,余姚市通过开展以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努力改变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有力保障了“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2010年底全市万元GDP能耗为0.7607吨标煤,较2005年底下降20.07%;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总量削减53%;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削减76%,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的目标。
  (三)2011年以来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措施和成功经验
  “十一五”以来,我市取得较突出的节能减排成果,关键在于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利润增长方式的主攻方向,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紧紧围绕“清洁生产、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产品”四个重点,加快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带动了全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促进节能减排工作。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十一五”以来,余姚市高度重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作为余姚市调结构、保增长,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手段,明确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向纵深发展。
  成立了市淘汰提升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市经信局、市国土资源局、工商余姚分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供电局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统一负责对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领导小组的成立,切实加强了对全市淘汰落后产能的领导,扎实有效的推进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同时妥善处理好各方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2.政策激励,奖罚适度。为强化政策约束机制,提高淘汰落后产能执法可行性,“十一五”期间,我市出台了《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粘土砖瓦窑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余姚市不锈钢产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政策文件,设立专项资金奖励和支持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同时,也对违规违法加强整治力度,2011年10月开始对不锈钢熔炼产能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确保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3.严格把关,部门联动。严格把握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关。按照国家、浙江省和宁波市相关政策,反复对照,认真落实,督促企业按要求落实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为增强执行力,形成对落后产能的高压态势,市级职能部门加强了协作和联动。如不锈钢产业专项整治中,工商、安监、卫生、国土、环保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对无证无照和其他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快了整治工作进程。
  4.准备充分,基础扎实。为取得第一手详实资料,市淘汰提升落后产能办公室十分注重调查摸底基础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文件资料审核、现场勘查等多种形式,对申报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进行检查指导,对不足方面提出整改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对当年上报的淘汰落后产能项目严格把握必须在当年实施淘汰原则,并严格督促企业按照淘汰落后产能计划限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5.搭建平台,谋取出路。对关停企业做好项目对接服务,鼓励关停企业盘活利用资产存量,发展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对坚持发展原产业的企业,鼓励转移发展,加强与资源能源富集地区的联系采取实质性措施来推动产业转移,着力解决产业转移中存在的问题,使企业迁得出和发展得好。以乡镇街道为主,部门积极参与指导,妥善处理好出现的各种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持经济持续发展。
  (四)现有落后产能情况
  1.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概况。
  (1)不锈钢行业。不锈钢行业曾经是我市,特别是河姆渡镇工业经济的支柱,为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其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等问题日益凸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产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十一五”以来,合计有28家不锈钢企业关停并转型,涉及27.205万吨不锈钢产能。
  目前仍有余姚市锦佳特钢有限公司、余姚市志达不锈钢制品厂等37家不锈钢企业涉及中频炉熔炼,按照宁波市规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
  不锈钢行业整治重点区块是河姆渡镇。
  (2)小冶炼行业。国家、省政府明确提出关停淘汰高能耗、重污染的小印染、小冶炼、小化工、小锅炉、小砖窑等“五小企业”。“十一五”期间,我市组织开展过小冶炼行业的专项整治,累计淘汰关停了47家小冶炼企业,但仍有一部分低、小、散的再生铜、再生铝小熔炼产能存在。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落实小冶炼行业的淘汰整治工作,特别是再生铜、再生铝小熔炼企业的整治提升。重点区块是阳明街道。
  (3)废塑料加工行业。废塑料加工行业环境污染严重、经济效益低,影响生态环境,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一批、搬迁一批”的整治思路,“十一五”期间,累计淘汰关停了5家废塑料加工企业。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落实废塑料加工行业的淘汰并转型升级工作。整治淘汰废塑料加工企业重点区块是凤山街道、低塘街道。
  (4)电镀行业。我市中小规模电镀企业较多,除了电镀清洁生产技术要求必须提高外,传统的电镀工艺也必须与时俱进,我市电镀物料消耗、水电消耗与国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急需推动电镀行业的整治提升,淘汰落后产。能耗和物耗水平努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向国外先进水平靠拢。
  随着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施行,我市电镀企业原来的生产工艺和污水处理方法要做到废水达标排放已显得力不从心,这意味着电镀企业要想达到新标准的环保要求,就必须改进生产工艺,淘汰落后产能。“十一五”期间,我市组织开展了电镀行业的专项整治,集中整治18家电镀企业,电镀企业较多的地区建成电镀园区,除少数环保标杆式企业外,其他企业搬迁入园整合发展。
  目前仍有宁波长城精工实业有限公司、余姚市舜江电镀有限公司等47家电镀企业,需要在“十二五”期间安排淘汰并转型升级。我市属于浙江省重金属重点防控区,电镀行业的整治提升需要经过省政府验收。电镀行业重点区块是小曹娥镇。
  (5)印染行业。印染行业是我市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整治的行业之一。印染企业的污水处理一直难题,排放量大、且污染严重、处理难度高。更为突出的是废水的回用率很低,印染行业只有7%的回用率(纺织行业整体为10%),是纺织所有行业中最低的行业。
  2010年,根据《宁波市印染行业环境整治及规范发展规定》,对全市的印染行业开展环境整治。“十一五”期间,全市组织开展了印染行业的专项整治,已经集中整治12家印染企业。
  目前仍有宁波金龙绒制品有限公司、余姚市耀立毛纺染织有限公司等18家印染企业,需要在“十二五”期间安排整治提升。印染行业的治理,要确保平均重复用水率不低于35%,污水处理污泥全部达到无害化处置要求,印染行业的整治提升需经宁波市整体验收。印染行业重点区块是黄家埠镇。
  2.其他重点淘汰落后设备情况。
  (1)S7系列变压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和宁波市《国家和浙江淘汰落后产能目录》要求:SL7-30/10-SL7-1600/10、S7-30/10-S7-1600/10配电变压器,中小型配电变压器 SJ、SJl、SJ2、SJ3、SJ4、SJ5、SJL 、SJLl、S、Sl、SZ、SL、SLZ、SLl、 SLZ1系列,属于明令禁止使用的变压器。
  “十二五”期间,市政府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余姚市S7系列变压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全市区域内工业企业S7系列变压器实施全面淘汰,更新为S11以上系列或非晶合金变压器替代。经过该整治提升行动,9月底前完成50%,力争2012年底前完成100%专项整治任务,计划淘汰1000台S7系列变压器。
  (2)燃煤工业锅炉。根据宁波市政府发布《关于划定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要求,已决定在老三区、镇海、北仑等部分区域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市政府积极响应宁波市“禁燃区”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十二五”期间,市政府将对区域内部分燃煤工业锅炉实施全面淘汰,锅炉燃料改用为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或改用城市集中供热。计划第一期淘汰67台工业燃煤锅炉。
  二、“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一)“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面临的形势
  1.资源环境难以支撑发展模式。针对经济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制约,通过淘汰对资源、环境有严重危害的落后产能,花大力气拓展发展空间,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的可持续发展。落后产能对资源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是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的重要表现。
  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做得比较早,相当一部分落后产能已经淘汰,现在列入政府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很多是相对落后的产能和处于产业低端的产能,并不属于国家界定标准规定的落后产能,这些企业响应号召提高标准自我淘汰,是值得鼓励和支持的。
  2.产业结构进入战略调整期。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我市具有基础较好的优势,但也面临着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难度加大的问题,特别是在淘汰相对落后产能方面,需要加强工作方式创新。
  为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必须做好“加法和减法”两手抓:一手做好加法,规模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发展主导产业、升级发展传统产业、加速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一手做好减法,坚决淘汰国家明确的相关行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主动淘汰产业链低端环节和技术相对落后的产能。“十二五”期间,要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市场的作用,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继续大力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3.法规政策不完善、依据不足。淘汰落后产能需要强化政策约束和激励,统筹淘汰落后产能与产业升级、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建立健全促进落后产能退出的政策体系。
  目前淘汰落后产能的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形成体系,散落在有关质量、安全、环保和能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里,而且近些年没有修改,在落后产能的界定、违法处罚方式和力度上,仍没有与时俱进。政府部门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文件主要是通过技术和规模界定落后产能,没有综合考虑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因素,而且个别淘汰落后产能的行政手段依法无据,容易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诱源。加强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制定科学的落后产能标准,并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是宁波市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也为我市制定高标准、宽范围的淘汰目录和加强淘汰方式的创新提供了余地。
  4.国家大力推进资源型产品的价税改革。根据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及有关部委的规划,“十二五”时期,我国将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国家工信部已明确提出:单位工业增加值下降能耗和二氧化碳的目标。明确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完善落后产能的界定标准,强化能耗、环保、质量等指标的约束性作用,积极推进资源型产品的价税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长效机制。
  我市要根据宁波市淘汰落后产能政策的相关精神,加强相关行业的水、能源、环境容量等消耗情况的全面调查,出台资源型产品价税改革的实施细则,在当前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重时期进一步加大了工作量。但是,可以将原来由社会、自然环境承担的成本转入企业的实际成本,从而倒逼企业自觉主动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形成落后产能退出的长效机制。
  (二)“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存在的问题
  1.淘汰落后产能理念意识需深化。我市淘汰落后产能起步较早,对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性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是,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的,有些行业,如不锈钢熔炼、粘土砖瓦窑、小冶炼等行业的一部分落后产能已在“十一五”期间淘汰,而有些行业的目标任务会不断加大,并且淘汰落后产能的标准将更高、范围将更宽。执行难度加大以及当前经济增长、财税收入、职工就业和社会稳定的考虑,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认识没有与时俱进,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主动性还不够强,甚至出于局部利益考虑不愿意本地落后企业和落后产能被淘汰,这与淘汰落后产能的宣传教育有所滞后不无关系。
  2.淘汰落后产能执行标准需细化。淘汰落后产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涉及到资产损失、债务处理、职工就业、地方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等多方面的问题,需要综合利用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进行淘汰。
  目前国家、浙江省和宁波市对落后产能的界定,主要是以技术水平和设备规模为标准,特别是对设备规模做过多的限定容易导致以政策部门的选择代替市场选择,使得政府和企业都选择“上大压小”,加重产能过剩、环境污染等问题。而且,大量关闭不能通过“等量置换”、“减量置换”的小企业,也会增加原材料价格上涨和职工安置压力。实际上,落后产能的界定标准是个动态的标准,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进行调整,并根据行业生产的特点和产能现状,更多地与环保、节能、安全、质量等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规定相衔接,应该制定出具体标准。
  3.淘汰落后产能方式需创新。从理论上讲,淘汰落后产能应该是市场行为。但是只有当市场建立起来的一些外部约定,比如节约能源、降低污染等都能被大家遵守的时候,市场的优胜劣汰作用才能发挥出来。
  而目前我国市场机制和执行标准还不完善,节能指标和环保指标已经建立,但执行还不够好。目前资源型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尚不完善,环保、能耗、劳动等执法尚需加强,企业使用资源、能源、环境、土地、劳动力的成本并没有充分体现,这就造成一种情况,即有些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由于没有节能减排方面的成本,在价格上有很大优势,产销两旺,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政府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积极推动淘汰落后产能,起到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
  市政府在推动淘汰落后产能的过程中,运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已经实施了不锈钢行业的差别电价,对能源消耗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加之资源税改革、环保监管、能耗监察、安全检查等限制落后产能生产的政策措施力度加大,落后产能使用资源、能源、环境的成本增加,致使落后产能生产环境变化,企业面临亏本,不少企业开始主动淘汰落后产能。
  目前我市在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更多地采用专项整治行动、项目审批核准、市场准入限制等行政性干预手段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市场配置资源机制作用发挥较少,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方面执法不足。甚至有个别行政手段与法律精神相悖,如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等行政手段,强制关停部分生产许可证尚在有效期内、能耗、环保、质量等方面均达到国家标准,且经过有关政府部门审批设立的限制类产能,容易形成不稳定因素。
  4.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需完善。淘汰落后产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已初步形成,但协调机制、激励机制与退出机制还有待完善。
  协调机制方面,已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主要部门参加的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但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紧密,没有在整体目标上形成一致和分工合作的机制,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和执法有待加强。
  激励机制方面,按照宁波市已确定“主动淘汰政府奖励、被动淘汰行政倒逼、逾期淘汰电价加价”的原则,但由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市政府配套资金有限,相对巨大的实际需求来说,存在较大的缺口,使得对淘汰落后产能的支持和奖励补助力度不大,导致企业不积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不配合。而且,财政奖励资金安排与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结合不够紧密,补偿标准、资金申报、安排使用等环节有待进一步完善。
  退出机制方面,在当前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强调了责任和义务,对地方政府、企业、职工的损失补偿问题考虑不多,缺乏对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的系统性研究,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受到了来自基层利益相关者的阻力。
  5.淘汰落后产能后续工作需跟进。淘汰落后产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目前无论是产能淘汰之后市场的需求如何满足,还是从落后产能中转移出来的资本去向何处等问题都还没有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地方财政压力和就业压力等问题都需要统筹兼顾地加以解决。因此,必须花大力气来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后续工作机制。
  首先,要把淘汰落后产能与企业产业升级和产品提档进行对接,通过加大政府扶持企业用于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的资金投入,激励和促进企业加快产业升级与产品提档,引导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的过程中发展新型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快企业产业产品提档升级的速度,实现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中的快速转身,保证淘汰落后产能后的企业能够持续、稳定地生存与发展。
  其次,要降低民营资本进入垄断性行业的门槛,通过政策引导,帮助那些从落后产能中转移出来的资金寻找到更好的投资领域,制订出适合这些退出资本的投资策略,尤其要引导这些退出资本投向新型产业、高科技产业和环保产业,使这些退出资金能
  够有更好的用武之地。
  最后,要在全社会都树立起积极监督淘汰落后产能的意识,应该将淘汰落后产能与当地政府的政绩考核相挂钩,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让地方政府有压力和动力来推动淘汰落后产能政策的实施。对于继续使用落后产能的企业,应该通过限制发展、提高土地和电力使用成本、动用行政处罚乃至截断资金来源等方法,使落后产能无利可图、无法生存,促使企业主动、自觉地淘汰落后产能。
  三、“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淘汰落后产能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施浙江省“八八战略”和“两创”总战略,以及宁波市提出“六个加快”战略决策。按照产业结构优化导向、节能减排导向、布局合理导向、产生效率导向等基本导向原则。
  以新型城市化为引领,以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升级为主线,按照“整治非法、淘汰落后、规范提升”的总体思路,强化产业转型升级的倒逼机制,采取经济、行政和必要的法律手段,加快落后生产能力淘汰和产业转型升级,切实淘汰一批能耗高、污染大、效益低的落后产能,促进工艺、装备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型工业化,确保全面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促进全
  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和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1.节能目标。“十二五”期间,根据宁波市政府对我市节能目标的考核要求,单位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能耗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21%,即2015年单位GDP能耗下降到0.601吨标准煤/万元(2010价),要求年均下降4.61%。
  按照“十二五”期间节能目标数据预测,到“十二五”末全市GDP达到837亿元,则全市全社会综合能耗必须控制在503.04万吨标煤,“十二五”期间,全社会新增能耗必须控制在108万吨标煤。
  《余姚市“十二五”节约能源规划》也提出:加强重点工业领域产品生产的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力争到2015年,实现主要工业产品(电力、钢铁、化纤、印染、造纸、水泥等)单位能耗达到或接近同期国内先进水平,新增主要能耗设备能源效率达到或接近同期国内先进水平;到201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到0.669吨标准煤(2010价),总体较2010年下降20%。
  淘汰落后产能是完成“十二五”期间节能目标,加快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十二五”期间,我市淘汰落后产能项目详见表1。
  表1:余姚市“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项目
  重点
  工程 重点项目 “十二五”削减能标量(万吨标煤)
  淘汰落后产能 55家不锈钢熔炼企业整治提升 5.35
  关停7家粘土砖瓦窑 0.5
  对小熔炼、电镀、印染、铅酸蓄电池、酸洗发蓝、石棉行业、小化工和再生塑料等行业加大淘汰落后力度。 0.35
  规范提升当前能耗较高、产出较低的七类低效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纺织业、金属制品业) 0.37
  淘汰3000台活塞空压机 0.7
  淘汰1500台调压式硅整流器 0.5
  对300台导热油锅炉进行余热锅炉的安装等余热回收 0.56
  将2000台挤塑机由电阻加热改为电磁加热或远红外加热 0.75
  完成3000台注塑机节能改造 0.5
  淘汰1500台S7系列变压器 0.3
  淘汰67台工业燃煤锅炉 1.38
  合 计 11.26
  2.淘汰落后产能目标。
  (1)淘汰落后产能重点行业。以不锈钢熔炼、粘土砖瓦窑、小熔炼、电镀、印染、小化工、废塑料加工、石棉、铅酸蓄电池、酸洗发蓝等10个高耗能、重污染行业和S7系列变压器为重点,全面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工艺设备、技术和产品,逐步淘汰一批余姚市没有能源资源利用优势、“低、小、散”的相对落后产能,重点整治提升河姆渡镇等6个重污染高耗能企业比较集中的块状经济区域。其中对10个重点行业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确定分年度淘汰。同时,对余姚市内S7系列变压器实施全面淘汰,更新为S11以上系列或非晶合金变压器替代。经过S7系列变压器整治提升行动,2012年9月底前完成50%,力争2012年底前完成100%工业用S7专项整治任务;2014年底前淘汰学校、医院、社区等所有非工业企业的S7系列变压器。
  (2)淘汰落后产能重点区域。6个重点区域,即2012年完成河姆渡镇不锈钢熔炼行业、黄家埠镇印染行业、小曹娥镇电镀行业3个重点区域的整治提升,2013年完成阳明街道再生铜1个重点区域的整治提升,2014年完成凤山街道再生塑料造粒、低塘街道再生塑料造粒2个重点区域的整治提升。
  (三)重点任务
  1.着力实施10个行业的专项整治提升。
  ——不锈钢行业。继续组织实施不锈钢熔炼落后产能的专项整治提升,按照产业调整与社会稳定兼顾原则、依法行政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原则、分类实施按计划推进原则。2011年-2012年期间,对余姚市内剩余37家不锈钢加工企业分类别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责任部门为市经信局。
  ——粘土瓦窑行业。继续组织实施粘土瓦窑企业整治, 完成“十一五”期间保留的8家粘土砖瓦窑的整治,做好淘汰与规范提升工作。责任部门为市经信局。
  ——小冶炼行业。小冶炼现在是属于国家产业导向目录明令禁止的“新五小”行业。“十二五”期间,完成小冶炼行业的整治,做好淘汰与规范提升工作。责任部门为市环保局。
  ——印染行业。根据《宁波市印染行业环境整治及规范发展规定》,对全市的印染行业开展环境整治,提出了印染企业必须要采取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2011年-2012年期间,完成印染行业的整治,做好淘汰与规范提升工作。责任部门为市环保局。
  ——电镀行业。为推进电镀行业改造提升和污染治理,促进电镀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专门制定了《余姚市电镀行业进一步改造提升工作方案》。2011年-2012年期间,完成电镀的整治,做好淘汰与规范提升工作。责任部门为市环保局。
  ——小化工行业。小化工行业属于国家、省政府明确提出予以关停并淘汰高能耗、污染严重的“五小企业”。“十二五”期间,完成小化工的整治,做好淘汰与规范提升工作。责任部门为市安监局。
  ——废塑料加工行业。废塑料加工行业环境污染严重、经济效益低。2012年-2014年期间,完成废塑料加工行业的整治,做好淘汰与规范提升工作。责任部门为市环保局。
  ——石棉行业。为了有效控制石棉粉尘危害,规范石棉制品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十二五”期间,开展区域内180家石棉制品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责任部门为市卫生局。
  ——铅酸蓄电池行业。为扎实推进余姚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有效保护城乡生态环境,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十二五”期间,开展区域内43家铅酸蓄电池企业整治关停工作。责任部门为市环保局。
  ——酸洗发蓝行业。酸洗发蓝行业环境污染严重,治理不当会直接影响人民群众饮用水源。“十二五”期间,开展区域内45家酸洗发蓝企业开展整治关停。责任部门为市环保局。
  2、实施重点区域的整治提升。
  “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有6个镇(街道)列入宁波市级块状经济区域整治提升计划(详情见下表2)。
  表2:余姚市重污染高耗能企业集中的块状经济区域整治提升
  计划表
  序号 区域名称 整治提升
  重点行业 整治提升完成年度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1 河姆渡镇 不锈钢熔炼 完成
  2 黄家埠镇 印染 完成
  3 小曹娥镇 电镀 完成
  4 阳明街道 再生冶炼 完成
  5 凤山街道 再生塑料造粒 完成
  6 低塘街道 再生塑料造粒 完成
  3.主动淘汰七类落后设备。
  根据全市的产业现状,主动淘汰以下七类落后设备,提高行业装备水平,进一步降低能源消耗,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主要包括:
  (1)能耗高的S7变压器,计划三年淘汰1500台,鼓励采用S11及以上或非晶合金变压器替代。
  (2)能耗高、噪声大、自动保护性能差、安全系数低的活塞空气压缩机,计划3年淘汰3000台,鼓励采用高性能变频螺杆空气压缩机替代。
  (3)高损耗、稳定性差、体积大的调压式硅整流器,计划三年淘汰1500台,鼓励采用可控硅整流器或高频开关电源替代,相对于硅整流器有15-25%的节电空间。
  (4)对采用传统电阻加热的挤塑机进行改造,计划三年改造2000台,鼓励采用电磁加热或红外加热方式。
  (5)对传统的注塑机油泵电机采用变频或伺服电机改造,对注塑机传统的干燥机采用炮筒余热回收烘料节能系统,计划三年内共改造3000台。
  (6)企业中未余热利用的导热油锅炉及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有效节约能源。
  (7)集中供暖区域内的锅炉及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特别是城区内的燃煤锅炉,根据区域集中供热条件和建设进度适时淘汰。
  4.主动规范提升“七低行业”。
  根据全市产业发展导向,当前能耗较高、产出较低、需要规范提升的低效行业主要包括: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纺织业、金属制品业。
  界定标准为:单位电耗产出或单位电耗税收达不到行业规模企业上年平均一定比例的企业(生产单位),或达不到全市规模工业企业单位电耗产出和单位电耗税收最低限额的企业(生产单位),具体标准每年发布一次。
  5.按规定需淘汰其他落后产能。
  2012年,根据市安监局印制《关于进一步开展涂装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深入开展涂装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国家和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目录》的具体要求,开展其他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
  四、淘汰落后产能的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分解落实目标
  切实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淘汰提升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市发展改革局、经信局、环保局、财政局、监察局、统计局、质监局、安监局、卫生局、住建局、工商余姚分局、国土资源局、银监余姚办事处、人民银行余姚支行、供电局等各部门要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制定淘汰落后产能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合力推进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原测,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贯彻方案,强化对各自领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将淘汰落后产能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机制。配合市级部门开展辖区内落后产能的排摸和淘汰工作。
  市级各职能部门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建立起政府监管、企业主体、市场调节、法律制约的淘汰落后产能体系。
  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淘汰办)设在市经信局,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一组织、协调、督查和通报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二)严格监督考核,实行严格问责
  1.加强舆论监督。各地每季度要向市淘汰办通告本地区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落后工艺设备和淘汰时限及总体进展情况。并利用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企业的有效做法,营造有利于淘汰落后产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及时了解、掌握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展和落后产能淘汰企业职工安置情况,并定期向市淘汰办公室报告。市淘汰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主管领导。
  3.实行问责制。制定实施《余姚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办法》,将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对未按要求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瞒报、谎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整改不到位或因关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的地区和部门,加大惩处力度,情节较严重时,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提前完成、超目标完成、保持当地平稳淘汰、服务指导得力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成绩突出的市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由市政府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规范资金使用,加强财政监管
  市财政局要会同市经信局等部门,根据《宁波市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遵循“公开透明、扶持重点、注重效果、绩效评价”的原则,规范淘汰落后资金使用和监管。
  采取奖励和补助两种方式:用于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地区的奖励;对完成国家、省市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奖励;对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同时实施转型升级企业的补助;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工作等。
  对享受到财政奖励的企业,由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地联合进行跟踪检查,对具有提供虚假材料、虚报冒领奖励资金、转移淘汰设备、违规恢复生产、重复申报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等行为的企业,财政部门扣回相关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及未按规定安排使用奖励资金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财政收回相关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暂停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申请资格,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虚假淘汰相对落后产能企业,除收回相关奖励资金外,其享受的用电、环境容量和用地等倾斜政策一并取消;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优化政府服务,强化淘汰指导
  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地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宣传动员工作;要深入企业,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淘汰落后产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指导和服务;要正确把握政策调控的节奏和力度,对列入整改、淘汰、关停落后产能名单的企业,根据各企业实际制定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矛盾和纠纷;要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安置和再就业权利,避免简单操作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身熟悉行业产品、技术、企业和市场的优势,加强宣传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措施,宣传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意义,协助市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做好各行业落后产能的全面调查摸底和淘汰落后产能基础性工作,加强信息引导,分析和调查行业产能现状;督促引导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环保、节能、质量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
  (五)制定引导性,激励性政策
  当前淘汰落后的政策措施以限制性、约束性为主,对引导性、激励性政策考虑不够。应借鉴其他地区的通行做法,全方位推动落后产能的淘汰。可考虑从以下几方面制定淘汰落后的引导性、激励性政策。
  1.递减性补贴政策。可参照浙江省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的做法,对先期淘汰的产能给予高额补贴,关停越晚,补贴越少,超过一定关停限期的还要进行处罚,通过这项措施可引导落后产能尽早、尽快淘汰。
  2.鼓励落后产能转产转型的优惠政策。应鼓励落后产能在原有基础上通过技术改造实现向其他行业或相关行业转移,如原淘汰立窑企业可利用原有基础转型为大型水泥企业的粉磨站,应在立项、土地审批、信贷政策、税收减免等方面对落后产能转产企业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
  新建、扩建产能的企业应承担淘汰落后产能的义务,即新建产能项目必须同落后产能企业联合、重组,并吸纳安置其职工,或收购其产能容量,所得资金用于关停企业的损失补偿和职工安置。
  各地在现有基础上严格执行总量控制的目标,明确新建产能必须等量淘汰的原则,要想新建、扩建产能,必须以等量的落后产能淘汰为基础;另一方面,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业主和企业享有优先建设大型先进产能的权利,同时可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
  3.对落后产能淘汰后的土地开发或处置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土地开发或处置收益来弥补损失,提高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积极性。
  (六)创新调节手段,促进落后产能淘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落后产能的存在是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换言之是这些企业有钱可赚。这些落后企业在同先进大企业竞争中仍有利可图的主要原因是其诸多外部成本没有内部化,例如:资源消耗成本、环境成本、社会成本等,在这种条件下落后企业反而更具有“成本优势”。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应通过一定的经济调节手段促使诸如环境、资源等外部性成本在落后企业成本中的内部化。
  建议以三种方式在落后企业实现外部成本内部化,并以此推动落后产能的加速淘汰:一是差别资源价格政策,基于落后企业对资源的过度消耗和浪费,应针对落后企业实施更高的资源价格。二是提高的环境排污收费,基于落后企业对环境的严重破坏,应针对落后企业在普通排污收费的基础上大幅提高征收标准。三是可持续发展专项基金,基于落后企业对整个产业和国家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可对落后企业征收可持续发展附加费,用于支持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国家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高。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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