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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11-0003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件编号: 余政办发〔2011〕170号 生成日期: 2011-10-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
统一编号:
BYYD01-2011-0009 有效性: 失效
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余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甬党办〔2011〕26号),设立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挂市物价局牌子。市发展和改革局是主管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物价工作和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指导服务业发展职责。
  (二)增加海洋经济建设的协调职责。
  (三)承接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宁波市政府下放给县(市)政府具体实施的相关事项。
  (四)将指导企业上市工作相关的职责划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五)不再承担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宁波及本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生产力布局、重点区域、资源开发、国土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等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负责全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调控政策,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趋向,综合分析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和监控;研究提出区域经济调节的指导性意见,以及综合运用财税、金融、投资和价格等经济手段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拟订投资和建设领域的重大方针政策,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规范项目审批及实施程序,提出综合平衡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使用意见,协调引导其它投资资金的投向;负责工程造价、咨询、评估业的管理。
  (四)负责全市重点工程的综合管理,编制重点工程计划,负责项目前期工作以及工程实施中的协调、服务、监督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建设工程稽察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五)指导协调全市政府投资、涉及公众利益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综合管理工作,监督建设项目发包承包交易行为。
  (六)综合协调全市第三产业的发展,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市服务业工作计划和研究提出市级有关部门服务业职责分工建议意见;综合分析服务业发展形势,监测、预测全市服务业发展动态和趋势,提出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七)负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人口等社会事业与全市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
  (八)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的目标及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农业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农业区划工作。
  (九)研究提出全市综合交通、能源、原材料等基础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规划全市各类沿海水域岸线,协调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十)组织拟订价格政策和重要价格调整方案,监督价格政策的执行;监督检查市场价格水平;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及有关服务项目的价格;依法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等组织的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
  (十一)根据国家、省和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研究提出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指导意见,提出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重点和实施意见。
  (十二)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方案的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进行研究论证,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建议意见。
  (十三)组织综合性的改革试点;承担重要专项改革试点的协调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十四)组织具有前瞻性、全局性体制改革课题的调查研究,掌握改革的动态和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
  (十五)指导、协调全市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工作。
  (十六)指导、协调全市市场中介机构包括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工作。
  (十七)承担市统筹余慈地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挂组织人事科牌子)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信访、议提案办理、会议组织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重要接待、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局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年度目标工作责任制;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党的建设、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任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考评工作。
  (二)综合经济科
  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做好规划、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分析;搞好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参与财政、信贷收支计划的编制;组织对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重大课题的软科学研究;对全市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意见;对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目标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宏观决策咨询建议;指导、协调全市农业资源综合管理和农业区划工作;指导、协调海洋经济建设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挂市重点项目办公室牌子)
  编制全市固定资产(包括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资金来源和有关投资调控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负责工程造价、咨询、评估业的管理;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监测和分析;综合平衡市级预算内外项目建设资金;建立固定资产项目储备库,做好向上争取建设资金工作及政府投资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
  拟订年度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台帐;审核、公布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参与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论证、立项、申报、审批等前期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平衡、调拨、监督,检查、考核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对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和稽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及建议;做好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协调、服务等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评估工作;组织重点工程建设的宣传、总结、考核等工作;拟订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全市重大前期项目的规划、计划,组织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指导重点建设项目等重大的招标投标活动,并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协调、解决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中涉及相关行业监督及市场交易服务现场应急的具体问题。
  (四)行政审批科
  负责内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转报);负责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或转报);负责境外投资项目核准转报;负责年度天然气计划、债券发行计划的转报;负责基本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查;负责新建生产性供热锅炉审批;负责工程建设的招投标批准;负责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核准。负责审批粮食、棉花、煤炭出口配额和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批(或转报);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验收;负责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或转报)。
  (五)价格管理科
  负责全市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提出和实施本市商品和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核定和调整本级权限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价格政策协调工作;对列入备案范围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指导和督查;指导和规范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价格行为;组织开展价格成本监审、监测、预警、调查、分析、上报及发布工作;协调商品和服务价格争议。
  (六)收费管理科
  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时调整收费标准,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定期验审制度;指导有关收费的成本及费用监审;组织实施涉农、涉企收费监督制度,参与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协调全市收费争议。
  (七)综合体改科
  拟订全市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提出年度经济体制改革任务、重点和实施意见;负责经济体制改革有关政策的草拟工作;负责研究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等重大体制改革问题以及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负责研究推进和深化城市管理体制及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政策;协调、指导中心镇(卫星城市)的改革和小城镇培育试点工作;负责研究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转变和重大改革;负责研究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改革和政策措施;拟订投资、计划、价格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工作。
  (八)产业体改科
  负责研究一、二、三产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和相关措施;参与研究和指导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有关领域的体制改革;参与研究和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与运营体制改革;参与研究投融资体制改革;参与研究培育新兴产业的思路和规划;负责研究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改革政策,组织、协调、指导重要改革方案的制订和改革试点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研究拟定培育股份有限公司及上市公司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产权交易工作。
  (九)区域统筹科
  贯彻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及统筹余慈地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重大决策和各项规定,推进余慈地区统筹发展的进程;参与余慈地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河道流域、供水及污水处理、公交、煤气、生态环境保护、供电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和论证工作;根据《统筹余慈地区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宁波余慈办确定的统筹工作远、近期工作目标,研究提出市级各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年度相关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并报领导小组审议;负责检查督促本年度相关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的实施,参与专项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方案论证和验收;负责统筹余慈地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统筹发展联席会议的会务筹备;负责统筹工作的信息采集、编报和情况通报工作;负责与宁波余慈办、慈溪市统筹办的工作联系、沟通和衔接。
  (十)服务业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拟订全市服务业工作计划和研究提出市级有关部门服务业职责分工建议意见;贯彻落实上级服务业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市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服务业产业基地、重点项目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服务业重点企业和服务业品牌建设;综合分析服务业发展形势,监测、预测全市服务业发展动态和趋势,提出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全市服务业新型业态的发展战略,统筹指导跨领域新兴服务业的发展和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编制2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5名;中层干部职数15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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