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规范性文件 > 2011
索引号: 002972698/2011-00024 主题分类: 机构编制
文件编号: 余政办发〔2011〕193号 生成日期: 2011-10-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
统一编号:
BYYD01-2011-0032 有效性: 失效
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余姚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余姚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余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甬党办〔2011〕26号),设立余姚市旅游局。市旅游局是主管全市旅游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事业性质旅游局的职责。
  (二)增加全市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
  (三)承接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宁波市政府下放给县(市)政府具体实施的相关事项。
  (四)不再承担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宁波及本市政府公布取消的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和工作目标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风景名胜资源、旅游资源调查和评价;负责全市旅游景区和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类旅游资源、旅游新业态的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旅游区域、旅游产品的规划开发;负责开展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区(点)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二)负责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总体方案,统一组织、协调本市旅游整体形象、重点旅游线路、重点旅游景区(点)、大型旅游活动的促销宣传活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发各级旅游客源市场。
  (三)负责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市旅游信息网络建设,会同统计部门建立旅游信息统计和旅游信息发布制度。
  (四)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管理和标准化推广工作,组织制定旅游行业管理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旅游职业技能培训;负责全市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认证和旅游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评工作;指导旅游人才的培养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协会和行业群团工作。
  (五)负责旅游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旅行社、旅游场所、旅游设施设备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旅游安全重大事故的处理。
  (六)负责全市旅游产业培育、发展和管理;负责全市农业、工业旅游示范点和社会资源访问点的培育和管理;负责全市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指导农家乐经营户(点)及农业休闲观光旅游基地建设;负责全市旅游接待定点(推荐)单位的认定和管理;负责全市旅游商品(纪念品)的开发、推广。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和内外联络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档案、信访及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机关保密保卫、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重要会务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旅游发展资金预算和旅游专项经费核拨监管;负责局机关财务计划、收支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党群工作、宣传教育、工资福利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信息、调研和旅游信息网络建设。
  (二)市场开发科
  拟订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规划;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负责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种旅游会展和大型旅游活动宣传促销;指导旅游专项产品和旅游线路的开发和推广;组织策划各类旅游活动宣传促销和重大旅游节事活动;指导全市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三)行业管理科
  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审核申报旅行社(公司)和品质等级评定工作;负责导游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星级饭店、星级餐馆和经济型酒店的星级(花级)评定、推荐工作;负责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状况和旅游业统计工作;负责旅游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岗位资格认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四)规划建设科(挂风景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牌子)
  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专项旅游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风景旅游资源调查、评价、建档工作;负责申报审定风景名胜;负责风景名胜区内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审批;负责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审批;负责进入风景名胜区营运的交通工具审批;负责风景名胜区及外围保护地带林木砍伐、采集标本等审批;负责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旅游资源普查和评价,指导旅游资源和旅游新业态的开发和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会审旅游建设项目,参与确定旅游交通规划和旅游交通服务规范;负责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创建工作。
  (五)产业发展科
  负责全市旅游新业态的管理;负责全市农业、工业旅游示范点和社会资源访问点的培育、推荐、评定、命名、推介和管理;负责全市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规划编制、政策调研和星级评定、市场营销、人员培训、行业协会等日常管理与服务,帮助指导农家乐经营户(点)及农业休闲观光旅游基地建设;负责全市旅游接待定点(推荐)单位的认定及服务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市旅游商品(纪念品)的开发、推广。
  四、人员编制
  市旅游局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中层干部职数7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下载相关附件:193.TIF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