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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11-0001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件编号: 余政办发〔2011〕169号 生成日期: 2011-10-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
统一编号:
BYYD01-2011-0008 有效性: 失效
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余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余姚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余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余姚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余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余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甬党办〔2011〕26号),设立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室)、余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法制办公室),并实行合署办公。市政府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的综合性办事机构;市法制办公室主管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余姚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发展研究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正科(局)级事业单位,与市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市政府办公室挂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一、职能调整
  (一)新增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
  (1)增加领导和管理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职责。
  (2)增加对应急工作履行综合指导的职责。
  (3)增加拟订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核市级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保障方案的职责。
  (4)增加掌握全市综合应急队伍、专业队伍、基层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以及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生产、储存等情况,指导全市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工作的职责。
  (5)增加统筹谋划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综合组织、协调全市各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基层组织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的职责。
  2.市法制办公室。
  (1)增加办理和组织办理市政府行政调解案件,协调指导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职责。
  (2)增加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等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职责。
  (3)增加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工作的职责。
  (4)增加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3.市发展研究中心。
  增加承担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及全市决策咨询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的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
  1.不再承担对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直接管理的职责。
  2.不再承担拟订全市应急专用物资保障方案和应急装备、器材配置方案并组织实施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1.根据上级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贯彻执行的计划、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
  2.根据市政府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要求,参与或组织调查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
  3.办理市政府日常文电,起草市政府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布应公开的政策决策、决定和工作措施,代表市政府发布重要的政务活动新闻。
  4.负责组织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组织安排市政府重大活动和市政府领导重要内外事活动。
  5.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6.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和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指示精神需要,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7.负责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业务、政务信息工作及办公自动化建设。
  8.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并提出建议。
  9.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电子政务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10.做好市政府值班工作,向市政府领导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及相关的重要问题。
  11.领导和管理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市级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市党政信息中心等部门和单位的工作。
  12.会同做好市政府领导的后勤服务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综合分析市政府法制建设情况,调查研究政府法制工作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为市政府领导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开展法制工作,并督促检查依法行政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
  2.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办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宁波市政府、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及年度清理工作;受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和审查工作。
  3.负责对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及行政处罚等项目的设定公布和行政许可主体、行政处罚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确认、公布工作,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
  4.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6.办理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统计工作;办理行政执法投诉事项。
  7.办理和组织办理市政府行政调解案件,协调指导全市行政调解工作;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等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工作。
  8.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9.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发展研究中心主要职责:
  1.根据市政府的意图和部署,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我市经济社会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供市政府决策参考。
  2.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及聘请社会研究力量开展我市中长期发展重要课题的前瞻性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并为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组织市政府重大决策的专家咨询论证。
  3.参与研究和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其对策措施;综合分析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收集整理、比较分析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县(市)际经济社会发展信息资料,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借鉴。
  4.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的起草、修改及审核工作。
  5.在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领导下,承担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决策咨询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职能。
  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办公室、市发展研究中心)设立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和13个职能科室。其中,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归口管理应急协调科、预案管理科、应急信息科;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办公室归口管理指导督查科、宣传教育科;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归口管理银行保险科、资本市场科。
  (一)秘书科
  承担市政府办公室日常政务和事务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党组会议和有关全市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收发、机要、保密、档案、文印等工作,管理和使用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印章、介绍信,制发由市政府颁发的印章;负责对上级来文提出拟办意见,处理各级各部门的来文与抄件;负责承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的推广应用;编辑《余姚政务》、《市政府一周活动安排》和《每月政务活动记事》;负责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联系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协助做好市政府办公室的接待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的信访工作。
  (二)综合一科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重要工作报告、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讲话材料和工作汇报材料;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记录和纪要整理;负责分解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和编辑《市政府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做好市政府重要政务活动的新闻发布准备工作;参与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和综合有关文字材料;负责联系市长分管的有关部门工作。
  (三)综合二科
  负责分管市长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议通知、记录、纪要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参与起草分管市长的讲话材料;负责分管市长批示的传达、落实、督查及办理情况的反馈;参与分管市长分管工作的调查研究和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联系分管市长分管部门的工作;负责提供分管市长和联系部门的工作情况。
  (四)信息科(挂应急信息科牌子)
  负责收集、筛选和处理政务信息,编印相关信息资料并向上级机关报送信息;指导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并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网络的建设和考评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整合处理,研究分析全市公共安全形势。
  (五)法制监督科
  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实施和考核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依法行政推进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审查、认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负责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和法制业务培训;负责全市行政执法有关证件的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市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办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宁波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工作。
  (六)复议应诉科
  组织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负责组织起草行政应诉工作的配套制度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受理并审理市政府的行政赔偿案件,了解、研究全市行政赔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办理及监督以市政府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七)综合调研科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的综合调研工作和承担市发展研究中心的日常工作。
  (八)指导督查科
  拟订全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文件;综合协调、指导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指导、检查乡镇(街道)基层组织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情况;组织实施对全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考核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部门联络员、乡镇(街道)外来务工办工作人员及综管员的有关业务指导和培训。
  (九)宣传教育科
  制定全市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计划;编印各类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的宣传资料;掌握、收集并报送全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信息,定期编印工作简报;负责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网站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总结、推广并宣传全市各地各部门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经验;挖掘先进典型,对各行各业涌现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和服务管理先进单位进行宣传报道;组织、策划“互融共建”主题活动。
  (十)银行保险科
  负责金融规划、金融政策研究和信息工作;掌握我市金融运行情况,了解国内外金融动态;负责指导和协调地方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及稳定工作;负责联系本市银行和保险类金融机构,配合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和保险类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协助有关部门监测并提示银行和保险类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协调组织防范和处置风险,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金融工具创新工作;协调处理需地方政府解决的相关金融问题。
  (十一)资本市场科
  分析资本市场形势,研究提出全市发展资本市场的政策意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初审及推荐工作,指导和推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做好上市企业规范发展工作。
  (十二)应急协调科
  负责全市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保障的指导,实施对乡镇、街道的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指导应急演练和宣教等工作。
  (十三)预案管理科
  负责全市预案体系建设,管理专家组并组织课题调研,搭建并维护应急指挥平台。
  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接待工作规章制度;负责上级有关领导和重要宾客、考察团体来姚接待计划的制订,并提出接待建议,组织、协调、落实具体接待事宜;做好全市性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和接待工作;编印接待信息,及时通报重大接待活动情况;编制年度接待经费预算,严格按规定开支接待经费;为市领导外出活动提供服务;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拟订市政府外事工作规章制度;检查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情况;协调处理重要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承办因公出国、外宾来访、对外交往等事项的审核和联系工作;负责组织接待重要外宾,安排市领导的外事活动;管理对外友好城市、友好关系的交流活动,办理对外结为友好城市的报批手续;负责或协助做好对外政策、外事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协助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检查督促上级重大方针政策、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市政府重要工作任务、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和重要信访件的落实情况;负责汇总市政府领导批示的督促落实及反馈情况;牵头承办和指导督促政府系统议案、建议、意见及提案办理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预案管理、信息汇总、综合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突发事件预防和管理工作的运转枢纽作用;牵头负责编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拟订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核市级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保障方案;掌握全市综合应急队伍、专业队伍、基层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以及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生产、储存等情况,指导全市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工作; 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突发事件的事后评估及善后处理工作;会同应急主管部门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定期听取专家意见并组织课题调研;负责应急信息的处理,提出处置建议,指导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组织整合信息资源,搭建我市应急信息化系统网络平台和应急指挥平台;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办公室。根据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谋划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综合组织、协调全市各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基层组织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掌握全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的信息,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经验;组织实施对全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督查考核和表彰奖励;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督促金融机构执行和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研究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提出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上级驻姚金融监管机构对全市各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进行监管;负责市政府与各类驻姚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组织对本市金融机构的管理;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协调做好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和提示工作,组织协调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性金融风险;配合制定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加大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研究拟订利用资本市场的政策、规划和措施,组织指导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初审、推荐及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和推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协助上级证券监管机构做好证券机构和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
  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办公室)行政编制46名,其中:市政府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7-9名;市法制办公室、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办公室各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各设主任1名,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条件可按副科(局)级干部配备;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兼任),副主任1名,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条件可按副科(局)级干部配备;中层干部职数18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事业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五、其他事项
  (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电子政务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职责由市党政信息中心承担。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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