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规范性文件 > 2011
索引号: 002972698/2011-0001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件编号: 余政办发〔2011〕171号 生成日期: 2011-10-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
统一编号:
BYYD01-2011-0010 有效性: 失效
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余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甬党办〔2011〕26号),设立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挂市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牌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是主管全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经济发展局国内招商引资以外的职责、原市科技和信息局的信息产业和信息化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承接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宁波市政府下放给县(市)政府具体实施的相关事项。
  (三)加强统筹全市国内经济合作的职责。
  (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产业改造结合,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
  (五)不再承担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宁波及本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宁波市有关工业经济运行调节和信息化工作以及有关扩大国内开放、加强国内经济合作交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国家、省、宁波市产业政策,拟订和实施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对策措施;参与拟订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
  (二)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引导,调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指导乡镇、街道工业和信息化工作。
  (三)拟订和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工业、信息产业布局调整规划及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研究确定、组织培育市重点骨干企业;指导乡镇、街道工业功能区建设、块状经济和产业集群发展。
  (四)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联系、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方面的各类行业协会、学会及中介组织;负责指导企业类型等级划分工作;负责指导环境保护产业。
  (五)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引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组织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六)指导、管理、协调全市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设备招标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规划和计划,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限额以上项目的审核报批等工作;负责全市技术改造项目的统计监控,指导重大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参与全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产品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新产品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和扶持名牌产品。  
  (七)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规范企业行为、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市政府重点扶持的大企业、大集团的规划与培育工作;参与协调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有关工作;组织和协调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工作,指导企业的管理和法律顾问工作。
  (八)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利用外资工作(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指导全市工业、信息产业对外贸易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组织开展工业产品销售的重要会展活动;参与研究提出企业拓展外资、外贸、外经工作的政策建议。  
  (九)负责全市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综合协调工作;参与全市能源、原材料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交通运输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与审查;负责全市节能工作(不含农村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监察(监测)以及执法工作;行使全市电力工业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市的用电管理;负责散装水泥管理和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十)负责我市国内经济合作工作的重要信息发布和统计汇总,组织开展国内经济合作调研和分析;牵头组织协调本地企业参与国内重大合作及展销展览活动;组织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承担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地有关经济技术合作代表团的项目洽谈组织和相关的来访接待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市场拓展和合作交流;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国内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全市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规划、推进、管理和信息化普及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开发、信息技术应用,负责企业信息化和软件产业发展的推进工作,协调与指导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工程类(除建筑类)职称评审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原乡镇企业局和原二轻工业局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负责挂靠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挂靠企业党、工、团、妇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的督办和信息传达;负责党委会议有关决定事项的督办和反馈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有关决定事项的督办和反馈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全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调研工作,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报告;负责对外宣传、协调、联络和发布经济信息工作;承办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负责机关网站、内部计算机应用和办公自动化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保卫等工作。
  (二)中小企业科
  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对策和建议;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拟订全市经济发展战略、发展目标、中长期规划,负责编制年度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目标,提出年度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指导性计划;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工业经济信息,开展经济运行情况统计;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建议,指导担保企业发展;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规范工业和信息化方面中介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体系;参与新兴产业、特色产业集群和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功能区)的指导协调工作,促进产业集群的优化升级(新增) ;做好全市工业产品市场的预测和分析工作,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工业产品的展览(展销)活动;综合余姚经济开发区和余姚工业园区情况分析;承担市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指导全市乡镇工业功能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三)科技涉外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规划、措施;负责指导全市工业企业科技创新及对外技术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和鉴定验收重大技术引进项目;负责全市工业新产品、技术进步优秀企业、优秀新产品的审定;参与全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产品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参与市科技三项经费的合理配置工作;编制全市技术改造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提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宁波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申报、监督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审批和审核报批、监督检查各类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搬迁改造项目和技术引进项目;指导相关专项设备的招、投标工作;拟订项目备案制的具体措施、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工商企业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核、审批和管理;承担反倾销、反补贴的有关工作;按权限负责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的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生产企业纺织品出口被动配额的上报、协调和监督;收集、整理国内外经济贸易信息,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海外投资和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审核、报批企业自营出口权;提出全市工业设计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筑、交通运输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
  (四)能源电力科
  组织拟订能源、资源和电力行业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负责有关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管理(不含农村可再生能源)等工作;负责对全市重点用能状况的统计、分析、监测;负责对建筑、交通运输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评估和节能产品认定的审核;指导能源利用监察(监测)和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工业循环经济工作;制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行使全市电力工业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开展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平衡电力资源,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电力生产和供应的调控、配置方案;监管分析电力经济运行态势,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有序用电管理,指导推动节约用电工作;制定并实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农村能源专项贷款及其引进项目计划;负责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改造建设和折让电量的分配;负责农村用电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电气化建设;指导散装水泥管理和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五)管理指导科
  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管理,负责拟订有关加强企业管理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类型等级划分工作;指导、帮助、督促企业扭亏增盈;指导企业财会和劳动工资工作;参与制定工业企业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参与全市国有、集体工业企业资产的监督管理;总结推广经验,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草拟有关企业改革方案,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研究发展大型企业的政策措施,负责市重点扶持的大企业、大集团的规划与培育工作;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职能;指导、规范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方面各类协会、学会。
  (六)经济合作科
  负责我市国内经济合作工作的重要信息发布和统计汇总,组织开展国内经济合作调研和分析;牵头组织协调本地企业参与国家的西部开发、东北振兴等国内重大合作及展销展览活动;实施省内“山海协作工程”,承担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交流工作;负责本地企业合作项目的调研筛选、对接服务和检查落实;负责开展国内合作工作的调研、信息统计和政策的落实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市场拓展和合作交流;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国内合作与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地有关经济技术合作代表团的项目洽谈组织和相关的来访接待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国内合作工作。
  (七)信息产业科
  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相关的政策,协调全市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规划、推进、管理和信息化普及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开发、信息技术应用,负责企业信息化和软件产业发展的推进工作,协调与指导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八)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各类人才的引进工作;参与开展全市乡镇、街道工业经济和信息化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参与开展系统内安全生产、社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普法教育和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承办信访工作,组织协调原乡镇局、原二轻系统遗留问题;负责系统内纪检、监察、民政、武装、群团工作,指导挂靠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和群团工作;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工程类(除建筑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和继续教育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编制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经济师1名;中层干部职数12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3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作为工业和信息化的主管部门,主要管规划、政策、标准,指导行业发展,要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不得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机制。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本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部门,主管本市的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为本市再生资源利用管理部门,主管本市的再生资源利用工作。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余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余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下载相关附件:171.TIF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