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规范性文件 > 2011
索引号: 002972698/2011-0001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件编号: 余政办发〔2011〕188号 生成日期: 2011-10-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
统一编号:
BYYD01-2011-0027 有效性: 失效
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商务局(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余姚市商务局(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余姚市商务局(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余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甬党办〔2011〕26号),设立余姚市商务局,余姚市粮食局与其合署办公。市商务局(粮食局)是主管全市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粮食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贸易局、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资管理以外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商务局。
  (二)承接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宁波市政府下放给县(市)政府具体实施的相关事项。
  (三)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责划给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四)不再承担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宁波及本市政府公布取消的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
  (五)加强内外贸融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宁波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粮食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粮食管理的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全市粮食总量平衡和市场调控的建议,负责落实保持粮食供求平衡和保证粮食安全的工作措施,对粮食储备实施监督管理,确保居民和军队供应。
  (三)研究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拟订对外开放战略和开拓国内外市场发展战略,推动内外贸融合;监测、分析全市内外贸运行状况,提出对策建议。
  (四)拟订全市现代流通业的发展战略,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现代会展、电子商务等流通方式发展。
  (五)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的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加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保障市场安全和稳定。
  (六)统筹规划和编制全市商品市场、商业网点、加油站和仓储等流通设施的建设布局;负责指导“菜篮子”工程建设和专业商品市场、菜市场(菜篮子超市)管理;促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七)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管理工作,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组织参加国(境)内外重要对外经贸洽谈会、交易会、展销会;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
  (八)负责公平贸易工作,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对事务;建立和完善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参与开展反垄断调查。
  (九)负责全市境外经济技术合作的管理工作,完善全市境外经济技术合作的促进和服务体系建设。
  (十)指导全市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拟订全市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园区建设和产业集聚,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十一)负责办理企业加工贸易合同审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初审)、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负责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及变更、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
  (十二)负责商贸批发、零售和粮食、餐饮、美容美发、洗浴等服务行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负责屠宰业、典当业、拍卖业、民爆物品、成品油、废旧机动车、生产性废旧金属、煤炭经营及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指导内外贸和粮食企业改革,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指导商贸和粮食行业协会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内外贸和粮食从业人员的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负责职业技术等级的评审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粮食局)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事务;拟订工作计划和有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议事项的督办;负责政务督查、文秘、信息、通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市长电话、办公自动化、后勤服务等机关事务工作;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负责协调本局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全系统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局机关财务管理,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和经济责任制考核。
  (二)贸易市场科
  负责拟订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市场运行,做好经济预测工作;负责全市商品市场和菜市场的规划建设及审核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各类市场的标准化建设,负责文明商贸企业的培育和评选推荐工作;负责商业示范社区、商业街(特色街)的培育、引导、管理和命名工作;负责市级商业中心、镇级商贸中心、村级商贸中心的论证、预审、命名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市百货商场的分等定级及行业营销业态的管理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商贸经济运行综合及商贸统计工作,监测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负责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拟订并实施发展商贸服务业政策;负责组织乡镇(街道)第三产业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组织大型商贸会展,协调全市营销活动;负责各类商贸职业技术等级培训,负责餐饮、酒店的分等定级标准并指导评定;负责指导全市商贸领域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开展行业服务管理和文明服务活动,促进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负责商贸流通体制改革,提出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进商贸业技术进步,业态创新。
  (三)对外经济贸易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负责编制全市对外贸易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发展我市外贸各项扶持政策的建议;负责全市外贸运行状况的统计、监测、分析和考核工作; 协同上级部门做好国(境)内外重要对外经贸洽谈会、交易会、展销会的申报和组织协调工作,推广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负责协调推进出口品牌和进出口基地建设;负责公平贸易工作,承担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对事务,建立和完善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参与开展反垄断调查;负责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外贸出口发展基金等项目的申报与管理;指导全市服务贸易,研究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根据企业需要,积极开展外经贸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工作;负责办理企业加工贸易合同审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初审)、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负责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及变更、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
  (四)对外经济合作科
  负责编制全市境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发展我市外经的各项扶持政策的建议;拟订促进我市服务外包工作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市内优势产业与专业市场到境外开展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外经项目的收集发布与招商工作;管理和协调本市企业的境外承包工程;做好国际市场调研,收集传递有关国家的投资政策和法规,及时掌握信息,为企业提供服务;做好全市外经工作相关数据的统计、考核工作;做好全市服务外包企业的收集、申报、认定工作;做好服务外包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外包展会和各级政策咨询。
  (五)特种行业管理科
  拟订特种行业的发展规划,并实施宏观调控;负责对民爆物品经营、二手车经营、成品油经营、煤炭经营、废旧机动车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酒类流通、典当等特殊行业的协调、监督和管理;负责全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粮食管理科
  拟订粮食行业的发展规划,并实施宏观调控;负责粮食生产和购销信息采集整理,及时提出全市粮食总量平衡和调控市场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做好粮食产销订单合同签订和收购管理,做好为农服务工作;研究提出我市粮食购销政策,做好粮食购销政策的宣传工作;组织落实与粮食主产区建立粮食购销合作关系,指导和协调余缺调剂;负责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粮食市场;组织指导粮食流通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落实年度基建、技改计划和局属工程项目管理;负责指导粮食行业招商引资、科研及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粮食方面的企业改革、资产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军队的粮油供应管理;负责制定实施粮油储藏管理制度;负责管理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油,组织储备粮油的收购、保管、调拨、轮换和抛售;负责指导粮食行业协会的业务工作;负责粮食补贴资金的拨付、清算工作,监督粮油信贷资金封闭运行;负责粮食行业会计信息和经济活动运行分析。
  (七)蔬菜副食品科
  拟订蔬菜副食品流通行业建设发展规划,参与起草蔬菜副食品流通的规范性文件,协调蔬菜副食品流通政策;建设蔬菜副食品检测监管网络和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协同做好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质量检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品质量和食品卫生的监督工作;负责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督管理,取缔私屠滥宰点;拟订畜禽屠宰网点建设布局规划,监督畜禽屠宰场规范操作,严肃各项操作规程;研究提出肉、禽、蛋、菜、豆制品、水产品等主要菜篮子商品的市场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菜篮子基地的培育和主要菜篮子商品的市场应急供应保障;负责全国绿色市场的培育和评选推荐工作。
  (八)商贸发展科
  综合研究分析全市商贸业经济运行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市商贸服务业网点规划,做好大中型商业网点布点论证和规划管理;负责全市商贸服务业投资项目的管理和服务以及商贸项目的疏通服务,组织商贸服务业的招商引资;负责推进商贸信息化、楼宇经济、电子商务及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指导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直销服务网点的审核、管理。
  (九)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工作,以及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申报和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干部档案、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选派和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教育和服务等工作;负责商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商务局(粮食局)行政编制2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5名;中层干部职数14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3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下载相关附件:188.TIF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