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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11-000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件编号: 余政办发〔2011〕178号 生成日期: 2011-10-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
统一编号:
BYYD01-2011-0017 有效性: 失效
政策解读:
政策图解: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地税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余姚市地税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余姚市地税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余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甬党办〔2011〕26号),设立余姚市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是主管全市地方税收工作的职能机构,其管理体制为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和余姚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垂直领导为主,并与市财政局合署办公。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全市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职责。
  (二)承接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宁波市政府下放给县(市)政府具体实施的相关事项。
  (三)不再承担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宁波及本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加强纳税服务,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方式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关于地方税收、规费(基金)、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指导全市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税收、规费(基金)具体政策。
  (二)推行税收改革,提出运用税收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结合全市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三)负责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和体制改革;根据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任务和我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预算安排的要求,编制年度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各项规费、基金、附加的征收管理,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地方税收、规费(基金)的稽查,制定全市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稽查的实施意见和办法,组织协调全市地税大、要案的查处。
  (六)强化税费征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和运行,加强纳税服务,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方式。
  (七)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负责地方税收法规、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解释工作。
  (八)组织开展地方税务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以及地方税务工作的调查研究。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地方税务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税政科
  负责制定和落实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制定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征管措施;支持企业加大技改力度,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制定和落实相应的配套政策;建立重点财源财务信息网络,完善检查监督机制;落实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税收政策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地方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具体征管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征收管理科
  负责税收征管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落实具体征管措施、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做好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和规范化工作,加快征管现代化建设;负责拟订税收征管改革方案,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文书、门征开票、外经证、滞纳金等各项税收征管工作;负责地方税务系统发票、收款收据的印刷、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税控机的安装、使用、维护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税务保全措施和税务强制执行措施;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三)计划会计科
  编制年度地方税收计划,执行、分析全市地方税收完成情况;制定税收计划、会计核算、统计、票证和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相关制度,编制有关报表,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全市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和税收票证印制、领发、保管工作;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事项;管理税收收入数据的指标体系和标准,督促检查税收会计统计数据质量;组织开展税收收入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税收经济预警分析;组织实施减免税统计调查等工作。
  (四)规费管理局
  负责全市范围内有关社会保障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水利基金等各类基金(费)征收管理业务;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基金(费)征收管理办法及规定;指导、检查、监督各地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有关各类基金(费)业务的调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基金(费)业务的宣传、培训工作;做好各项基金(费)的监督考核机制。
  (五)纳税服务科
  负责拟订全市纳税服务工作整体规划、有关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评价全市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完善纳税服务机制;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的制定和检查评价工作;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和税务外网维护等工作;组织实施税法宣传。
  市地方税务局的内设综合性机构与市财政局合设。
  四、人员编制
  市地方税务局行政编制16名。其中:局长1名(由市财政局局长兼任),副局长3名(含泗门分局局长);中层干部职数7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机构规格为副科(局)级。
  (二)其他所属税务行政机构及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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