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将市人民法院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审判职务的三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任职有异议的,可来电、来信或来人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62718229,62723622;通讯地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15400)。 2、反映情况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不能借机诽谤诬告。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3、本公示期限为5天,自9月18日起至9月22日止。每日值班时间为: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附:拟提请任命的市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

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