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招投标中心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测试。从2006年开展“学法日”活动以来,该中心已经多次举办这样的法律知识培训、测试活动了。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招投标体制改革。2004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我市创新监管机制,建立了“一办二中心”(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市招投标中心、审计中心),确定市招投标中心的职能是进行各类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集中统一的有形市场。 市招投标中心成立以来,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完善的服务。为了促进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招投标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该中心在2006年建立了“学法日”制度,确定每月的15日为“学法日”。今年,该中心更是把“学法日”活动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初就制订了“学法日”法律法规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内容。该中心还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请进来”的办法,邀请专家对一批专业性比较强的法律法规开展专题辅导。在集中学习的同时,该中心还不定期地对工作人员的学法情况进行测试,督促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法律法规。今年,该中心普遍学习了《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合同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中心实现工作零差错目标奠定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