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亭乡的14名社区矫正人员在余姚城区的鹿亭乡外出人口管理服务中心,集中接受了一次教育。乡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他们详细讲解了《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 鹿亭乡的14名社区矫正人员中有13人居住在余姚城区,有固定的工作单位,为使教育与工作两不误,鹿亭乡在乡外出人口管理服务中心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分中心,方便矫正人员接受教育与管理。 自6月份实行交接以来,该乡司法所“用情、用心、用法”帮助矫正人员,推行“窗口前移、重心下移”的管理教育模式。前期,深入到矫正对象所在村听取村干部、群众意见,对部分矫正对象还实行“家访”,用心沟通,用情感化,关心他们的生活与工作。在走访调查基础上,结合他们各自所犯罪行,量身定制矫正方案,以便更好地帮助他们走上正途。同时,14名帮教志愿者也以上门走访、电话联络的方式与矫正者实行一对一帮教。人性化的教育管理模式,有效地促进了矫正对象的改造,他们能主动与司法所联系,做到每月一总结,大事必汇报,出门必请假,同时,还自觉地到乡敬老院参加公益劳动。 为了使矫正对象能有更多的时间参与社会公益劳动,鹿亭乡司法所已与有关部门联系,下一步将在城区安排公益劳动基地,供他们接受劳动教育改造,“托管协议”将于近期签订。(马凌艳 张旭鹏) |